中铁十七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宝兰客专甘肃段项目经理部二工区河砂、碎石采购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17-2GSZG-2015-003
1. 招标条件 新建宝鸡至兰州铁路客运专线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宝鸡至兰州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370号)及兰州铁路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关于同意新建宝兰铁路客运专线甘肃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核招标计划的批复》(建招标办[20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甘肃省投入的资本金和债务性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宝兰客专甘肃段项目经理部二工区,本项目河砂、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十七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宝兰客专甘肃段项目经理部二工区承建的第六标合同段,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境内,线路南北走向,标段起讫里程DK803+030~DK813+500,全长10.47km,合同造价90200万元,标段工期59个月,开工日期:2013年2月1日,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本标段铁路等级为客运专线,正线数目为双线,采用有砟道床,速度目标值:250Km/h。本标段工程主要包括路基及站场、桥梁、涵洞工程。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名称(项目)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HS01 | 河砂 | 吨 | 50600 | 宝兰铁路客运专线 | 中铁十七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宝兰客专甘肃段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 1000 | 50000 | 2 | SS01 | 碎石 | 吨 | 92000 | 1000 | 500000 |
具体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河砂、碎石 3.1 通用条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资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具有供应能力的河砂、碎石代理商参与投标报价。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投标物资需求的生产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2、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及代理商必须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物资2013、2014、2015年所供货项目试验室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不少于一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3、2014、2015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合同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不少于一份); 3.1.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1.7其他要求: 3.2.专用条件: 3.2.1河砂、碎石生产商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3.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河砂、碎石各项指标需满足宝兰客专施工要求。 3.3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高速交警院内中铁十七局宝兰客专甘肃段项目经理部二工区物资部,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附件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内容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 5月25日8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5月25日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5 月25日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宝兰客专甘肃段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田先生 电 话: 158*****800 183*****279 电子邮件:QQ********7 ********1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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