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5年度施工招标公告
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5年度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上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5年度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颍上县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项目名称:颍上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5年度项目施工
1.2项目编号:YSZGY-GC*******-1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财政厅
1.4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皖水农函〔2015〕414号
1.5招标人:颍上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项目建设管理处
1.6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颍上县建颍乡、三十铺镇、十八里铺镇境内。
2.2建设规模:涉及建颍乡、三十铺镇、十八里铺镇等三乡镇境内,9个行政村(居委会),耕地面积2.5万亩,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及井房、桥涵配套、沟河疏浚和衬砌、生产路、标示牌和设备仓库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
2.3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约2300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注明的时间为准)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施工项目)。(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不曾导致发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可按资格要求就项目1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5月13日起可在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5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颍上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项目建设管理处受 托 人:颍上县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颍上县交通西路016号地址: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原消防队院内)
联 系人:张先生崔先生联系 人:靳先生
电话:****-*******电话:****-*******
邮箱:*******@163.com">ys4560518@163.com
8.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4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皖人社发〔2010〕77号)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招标人在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已办理后,将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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