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医专空置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三峡医专空置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一、招租项目概述
1 、空置场地地点:学术活动中心外侧(原练车场下方),面积约6.5亩。
2 、经营范围:驾驶培训场地
二、投标人资质
投标商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介绍经营规划及措施、人员配备情况、业绩情况和服务承诺。
8、投标者在参加投标前交纳伍仟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如租赁成功后不愿意与校方签订合作协议的,则视为放弃合作权利,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百安坝天星路366号行政楼一楼111室)。
3、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5月22日北京时间10:00时。
4、谈判地点:重庆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中心(万州区五桥百安坝天星路366号三峡医专行政办公楼111室)。
四、经营要求
1、经营方式:租赁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工作人员由租赁方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租赁方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租赁方应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进行驻校管理,保证每日对所在区域进行自检,配合学校保卫处督促检查。
2 、经营期限:三年,即 2015年1月1日 — 2017年12月31日 。三年结束,学校对租赁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合格后,可以与租赁方续约三年,不合格的或不续约的,另行招标。合作期内因非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做好准备。
3 、经营时间:
按学校作息时间执行。
4 、管理要求:租赁方在规划建设方案经过学校同意后,自行在学校划定的空置场地上进行建设,单独开设出入口,租赁期间所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租赁方承担所经营范围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建设、不服从学校学校管理、有安全事故发生等情况需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合作协议。
5 、费用管理:租赁费每年6月前交纳到学校财务处。水电费按月支付,清洁费由租赁方按有关规定缴纳。
五、 评标办法
1、评标小组查阅投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投标者围绕该块空置场地经营思路,主要就经营范围、管理思路、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服务承诺等方面的内容陈述10分钟,评标小组成员结合学校情况进行提问,投标方根据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时间约5分钟。
3、租赁原则:采取综合评价、高分租赁原则,由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资质条件、经营业绩、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学校要求、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综合评判,按评分高低选定租赁单位。
4、评标小组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组成。
5、投标人于租赁后三天内交保证金,如不按时支付,视作放弃租赁,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改由得分次高者租赁。
六、合同的签订
租赁者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签约年限三年,到期后学校对租赁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合格后续签三年的合作协议。

2015年5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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