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公路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乡公路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SZGCS2015--0078 | |||
发布日期 | 2015年5月13日 | |||
一、招标条件 | ||||
1、工程名称 | 舒城县2015年县乡公路改造工程(第三标段) |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发改工交【2015】15号 | |||
3、招标人 |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 |||
4、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杭埠镇、千人桥镇 | |||
2、建设规模 | 本标段六圩-胜合(K0+000-K9+600)施工段全长8.293公里,建设项目包括路基、路面、小桥梁、标志标线,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 |||
3、计划工期 | 210日历天 | |||
4、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 |||
5、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6、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企业;无本县限制性投标处罚。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②项目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近一年内无不良记录;③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于5天。④项目建造师近三年有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报名开始时间止,上溯三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工程造价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报名时间: | 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 | |||
2、报名方式: | 《舒城县招投标网》网上报名(http://www.scxztb.gov.cn/scztb/) | |||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5年5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见网上下载时间) | |||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含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答疑澄清文件等)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 |
地址: | 桃溪路新世纪大厦 | 地址: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 |
邮编: | 231300 | 邮编: | 231300 | |
联系人: | 杨国军 | 联系人: | 王润田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六、备注 |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投标截止前需法人代表及项目建造师同时到场。2、会员单位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法人代表个人二代身份证,项目建造师个人二代身份证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证书。③施工企业需提供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拟任此项目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④拟任建造师近三年类似业绩资料及相关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现场不能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后审将不予通过)。3、有意向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但尚未取得年度会员身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持临时会员申请材料及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申请办理临时会员。如有疑问请与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业务股联系,电话:****-*******。 4、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5、本工程设诚信保证金96万,投标保证金24万,中标企业的诚信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将在工程完成一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下剩50%待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后付清(无息)。6、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7、业主有权对部分主材实行市场询价。8、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均由投标人凭借本单位加密锁从舒城县招投标网(www.scxztb.gov.cn)上下载。9、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10日内,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10、参与县招投标中心交易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向招标人递交亲笔签署的项目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县招投标中心交易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中标人,须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向招标人递交亲笔签署的项目承诺书及接受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 | ||||
监管机构: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 ||||
2015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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