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村水利设施信息采集系统扩充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罗村水利设施信息采集系统扩充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379

罗村水利设施信息采集系统扩充工程(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村水利设施信息采集系统扩充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水务【2013】139号文批复建设,已列入南发改资罗[2013]2号文以及南发改资罗(2013)7号文 基本建设计划,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南海区财政拨款与罗村社会管理处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南海区罗村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是罗村水利设施信息采集系统扩充工程(三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新建监测站25个,改造监测站3个,实现水位、闸门开度、机组运行数据的自动采集和传输;建设1个中心站,实现对28个监测站数据的接受和存储;建设基于GIS的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和罗村水系的数据分析仿真模型,为实现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调度提供支持;建设WEB浏览查询及发布平台,并与南海区水利三防信息平台的无缝整合,总投资约人民币185 万元。
2.3计划工期:自2015年6月 日至2015年 9月 日,共计9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后审 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资质要求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将基本信用信息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
a 根据“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10月20日)”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水利建设市主体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佛市水务[2014]202号)”文件精神,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开标前须将基本信用信息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有关网页页面,须能反映其单位名称、资质、年审有效期等的相关信息,满足本工程对投标人资质等要求,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
b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被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宗(或以上)工程造价为50万(或以上)类似的水资源监控调度信息化系统集成业绩:须提供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且投标单位工程业绩还必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开,凡是共享专栏没有的工程业绩信息,在工程招标投标时不予认可,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业绩信息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②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备注: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近3个月【近3个月指开标日期当月(不含该月份)往前推算3个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7)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8)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最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0)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开标前将进行核查。
(11)投标人没有在本行政区域内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投标资格的限制。
3.2 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5 年5月14日~2015年5月20日(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1. 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300 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和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和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元(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备注: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2.报名时间: 2015 年 5月14日 9 时 00分起至 2015 年5月20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3、招标人提供已备案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若有不一致以PDF格式已备案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备注: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须提交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授权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授权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将被拒绝也即被评为废标。
6.4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海区桂城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三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黎小姐、黄工
电 话:0757-****************
传 真:0757-********
2015年5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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