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贵溪市东城区E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贵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贵溪市东城区E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区位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东城区东部,范围北至建设大道、府北路,西至贵中溪大道,南面和北面由沿河东路包围。规划总面积91.7公顷。(详见下图)

E社区区位图

一、规划调整内容

(一)规模调整

1、E社区范围的调整:较08版控规,此次规划范围将E社区北面C社区的两处地块G-3-2和G-3-3(现已变成早闲公园用地)划进此次规划范围内,共同组成新的E社区。

2、用地规模的调整:此次E社区的用地规模为91.7公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88.3公顷;08版控规中E社区规划用地面积为93公顷,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9.6公顷。因现状沿河东路按照15版总规进行修建,东部道路往东偏移,南部道路往北偏移,导致此次规划区用地面积较08版控规E社区减少1.3公顷。

3、人口规模的调整:08版控规中E社区人口控制容量为0.86万人,此次规划E社区人口规划1.4万人,较08版控规增加了0.54万人。

(二)规划结构调整

08版控规中没有对E社区进行单独的结构规划,仅在东城区“两轴、两带、三中心、六片区”层面上,在E社区规划有一处东城区南部的商业副中心,位于贵溪中大道与规六路交汇处,及一处集公园、绿地、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休闲中心,位于贵溪中大道和建设大道交汇处。同时整个E社区为东城区的滨江片区。此次规划对E社区进行更为详细的结构规划“一带两轴三区”,较08版控规,此次E社区的规划增加了更为细致的结构规划。

(三)用地布局调整

1、用地功能优化:

将权属单位与实施项目、生态资源要素与地方发展实际承载能力、区域发展展望等内容进行多要素耦合,对原控规方案提出合理性的功能优化调整建议。(详见下图)

(1)落实15版总规,早闲公园地块建设规模扩大,建设大道建设止于信江路。

(2)早闲公园的建设及现状规划区西北方向地块已出让,对E社区的整体格局产生影响,为优化空间尺度,此次规划将整个E社区内的地块结合现状及已出让情况进行重新划分。

2、道路与市政配套设施优化:

结合现状已建建筑、已出让土地的用地红线、市政配套设施(环卫所 )及地方功能风貌发展设想,并预留未来发展所需的的增量交通市政配套空间,对原控规道路及配套进行优化升级。

3、教育配套项目落实:

本次E社区规划设置24班小学,每班学生数45人,规划有1080名小学生,根据《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按人均用地20平方米计算,小学占地面积应为2.16公顷,此次规划小学用地面积为2.21公顷,满足教育需求。

(四)调整土地指标对比

本轮规划方案将用地规模93公顷降低到91.7公顷;将建设用地由89.6公顷减少至88.3公顷,占规划区用地比重从96.34%减少到96.29% 。

具体数据如下:

表 规划用地分类指标对比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08版规划指标

本次规划指标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1

R

居住用地

39.18

43.73

48.25

43.32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0.09

11.26

5.75

6.51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6.44

7.19

4.52

5.12

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1.28

23.75

16.53

18.72

6

U

公用设施用地

0

0

0.26

0.29

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2.61

14.07

22.99

26.04



89.6

100

88.3

100

原控规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二、控规调整前后各地块指标对比

调整前用地情况对比表

规划调整后地块指标表

序号

地块

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停车泊位

配套设施

备注

代码

名称

1

H-2-1

G1

公园绿地

0.55

85


2

H-2-2

R2

二类居住用地

9.16

2.3

22

35

80

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文件要求配建

幼儿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厕


3

H-2-3

G1

公园绿地

0.52

85


4

H-2-4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86

2.3

22

35

80

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文件要求配建

生鲜超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厕


5

H-3-1

A33

中小学用地

2.21

0.7

30

35

24

-

小学


6

H-3-2

R2

二类居住用地

2.87

2.2

25

35

80

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文件要求配建

垃圾收集点、公厕


7

H-3-3

R2

二类居住用地

7.80

2.2

22

35

80

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文件要求配建

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公厕、垃圾收集点


8

H-4-1

G1

公园绿地

0.69

85


9

H-4-2

R2

二类居住用地

2.13

保留现状

10

H-4-3

R2

二类居住用地

3.20

保留现状

11

H-4-4

R2/B1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76

2.3

28

30

80

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文件要求配建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厕


12

H-4-5

R2

二类居住用地

2.2

幼儿园

保留现状

13

H-4-6

G1

公园绿地

0.23

85


14

H-4-7

R2/B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76

4.0

40

20

100

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文件要求配建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点


15

H-4-8

G1

公园绿地

4.45

0.1

5

85

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文件要求配建

公厕、垃圾收集点、开闭所


16

H-4-9

U2

公用设施用地

0.26

0.5

20

30

20

环卫所


17

H-4-10

A4

体育用地

3.65

1.0

20

40

60

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文件要求配建

公厕、垃圾收集点



原控规图则

规划调整后图则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20日

联系单位:贵溪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韩蕾 07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社区 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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