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购置(重新)招标公告
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购置(重新)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购置(重新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由于我校生活区居住着上万名学生和教职员工,每日产生大量生活垃圾,为给师生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方便垃圾清运,现需购置电动垃圾清运车一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后勤管理处垃圾清运车购置(重新招标)清单》。
2、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超出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供货要求:
(1)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所有产品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来源渠道合法。
(3)乙方必须负责将所有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本项目所有设备应包含正常运行所需的相关连接配件,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报价注意事项:
1、超出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根据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后勤管理处垃圾清运车购置(重新招标)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品牌型号,并针对该品牌型号进行报价、签订合同、供货,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须附上所报价产品的彩页(包括产品的实际图片、具体技术参数以及使用要点等)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不受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校招标采购过程中未履行中标人义务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投标。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放弃履行中标人义务,中标人如若放弃中标资格,学校禁止中标人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人以及中标人设立的其它关联公司禁止参与本校所有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产品配送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
(2)余留合同总额的10﹪为质量保证金,无违反合同约定的,于产品验收合格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2、验收: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是否与甲方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乙方自行负责。容量类玻璃仪器应提供计量检验证明。
(5)交货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不合格货品,由中标人自行替换、负责。验收过程中遇到外观不合格认定,以国标为准。
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本项目所有设备质量保修期为3年。质保期自项目完成整体验收之日起计算。
(2)维修响应: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常设 7×24小时全年无休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要即时电话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的,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12小时内修复。如12小时内无法修复,则必须免费提供冗余服务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4、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并有权禁止乙方及乙方设立的关联公司三年内禁止参与甲方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5、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7、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六、报名及投标办法:
1、报名办法:本项目接受电话或邮件形式报名,请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内(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电话报名:致电********,联系莫老师完成相关信息登记视为报名成功。
电邮报名: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邮箱:********@qq.com">********@qq.com,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并且附上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收到提示报名成功的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2、投标办法: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前,以密封盖章形式将投标文件直接送抵评标现场,逾期不受理。
3、文件受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三楼1310室。
4、开标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投标单位须派人参加评标会项目价格唱标。
5、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莫老师。
七、投标文件构成 (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报价(含税金及运费)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所报价产品的彩页说明(包括产品的实际图片、具体技术参数以及使用要点等);
3、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联系方式(需加盖单位公章)。
4、售后服务承诺(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必须盖骑缝章或者每页盖章。
说明:具体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文档》,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八、投标文件密封方式
文件袋所有封口处都要密封盖章。
九、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确定中标单位方式:选取总价报价最低价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有效投标人,则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单位。注:有效投标人为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要求及项目清单技术要求。
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后勤管理处垃圾清运车购置(重新招标)清单》
附件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文档》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附件【关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购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rar】已下载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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