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建塘旅游中心一期及配套用房、设备用房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香格里拉建塘旅游中心一期及配套用房、设备用房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香格里拉建塘旅游中心一期及配套用房、设备用房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香格里拉建塘旅游中心一期及配套用房、设备用房主体工程已经香发改投资备[201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招标人迪庆香格里拉建塘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香格里拉建塘旅游中心一期及配套用房、设备用房主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香格里拉县建塘镇龙潭湖上段,总建筑面积14395.7平方米,投资估算总额约2879万元。
2.2工期要求:总工期11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2.3.1第一标段:5-7栋,12-15栋及配套用房、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10601.2平方米,投资估算约2120万元;
2.3.2第二标段: 8-11栋,建筑面积约3794.5平方米,投资估算约7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并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且具有修建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条件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建造师资格。
3.2一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投标申请人可到迪庆诚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时间为2015年05月08日至2015年05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9:00至17:00止。报名时须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证原件、专职质检员原件、公司介绍信原件,州外企业须出具建筑市场准入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5、报名时必须是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持身份证原件。须交纳资格审查费用200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请于2015年05月17日(5日历天)北京时间下午17:00以前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到迪庆诚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将不受理)。
6、并预计于2015年05月18日发出投标邀请书。
7、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投标邀请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迪庆香格里拉建塘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香格里拉县建塘镇康珠大道41号
邮 政 编 码:674499 联系电话:138*****705
联 系 人:陈方旭
招标代理机构:迪庆诚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香格里拉县康珠大道三江并流管理中心监理楼二楼
邮政编码:674499 联 系人:谢菊兰
传 真: ****-******* 联系电话:0887—8289556
日期: 201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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