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景观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区景观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度石河子市区景观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15年度石河子市区景观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 标 人: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项目名称:2015年度石河子市区景观亮化工程

三、项目编号:工程采购(2015)008

四、项目地址:石河子市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采购内容:2015年度石河子市区景观亮化工程的光源电器采购及安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 人工湖国税局住宅楼、夏威夷沿街、玫瑰园、市司法局;

第二标段:城区交警大队、市妇幼保健院、红旗商场、北一路沿街住宅、市地税局、市人武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园林处楼。

七、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需具备国家城市道路及照明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类似同等项目业绩三个以上,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由厂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产品质量3C强制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CQC认证证书及相关质量认证体系;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简介一份、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每个标段各提供一位建造师)、产品质量3C强制认证证书或CQC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类似同等项目业绩证明三个以上原件;经销商还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三份(每个标段)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时间: 2015年5月12日起至2015年5月19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33#小区64幢)

联 系 人:陈 静 马荣杰

电 话:138*****796 137*****183 ****-*******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若逾期其投标无效。

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评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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