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鄂07破11号鄂州大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鄂07破11号鄂州大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鄂州大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10月15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鄂州大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1)鄂07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鄂州大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大阳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1年11月25日作出(2021)鄂07破11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2年8月10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并主持了鄂州大阳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表决并顺利通过了《鄂州大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8月30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鄂州大阳公司重整计划。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筹措偿债资金,最大化资产价值,推动及保障债务人完成重整,使鄂州大阳公司重新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同时为更加切合市场需求,有利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拟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的方式向公司注入资金,协助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率。管理人现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鄂州大阳公司基本情况及资产情况
鄂州大阳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新苗镇创业大楼2楼208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维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名下核心资产为一宗坐落于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办菜园头村的土地,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面积为8035.68㎡,目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该地块位于鄂州市中心城区中心区域三国吴都历史文化风光带,土地较为规整、区域位置优越。周边教育、商业、文体、生态资源颇为成熟。西邻学校,北靠长江,左拥西山风景区、观音阁公园,右接吾悦、驰恒两大商场。“入则幽静,出则繁华”,开发前景广阔。
二、报名材料
请意向成为战略投资人的企业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意向书
2、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4、如有受托人,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管理人后续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一式二份,加盖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
三、其他事项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公告发布,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如对重整投资有意向并想进一步了解情况的,欢迎洽谈具体了解。关于公司资产和负债现状等具体详细信息,可在报名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进一步向管理人咨询。
特此公告
鄂州大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18日
报名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滨润大厦悦开工中心15-16层
联系人: 周律师(137*****232)、袁律师(13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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