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公厕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运河区公厕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运河区公厕改造项目 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2)4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39座大通槽式公厕改造为独立水冲便器的三类水冲公厕,改造面积1192.05㎡,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原有粪沟拆除、更换卫生洁具、地面及内外墙更换瓷砖、更换吊顶、屋顶重新防水、安装除臭设备,安装空调设备,修建残疾人坡道及设立残疾人卫生间、安装大、小便器隔断、安装拖布挂钩、厕位挂钩、洗手液盒、梳妆镜、烘手机、室外设置不锈钢储物柜(内置清扫设备固定器)等内容。翻建旱厕:对29座旱厕拆除并翻建为整体式公厕,其中10座无性别整体式公厕,建筑面积为18.46㎡/座,15座无性别整体式公厕,建筑面积为25.22㎡/座,4座三类整体式公厕,建筑面积为64.26㎡/座,共建筑面积819.94㎡。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4、本项目属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40%,其中小微企业占预留份额的100%。(1)本项目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1家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整体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21 00:00至2022-11-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12-1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市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42号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贠先生 | 联系人: | 周欣茹 |
电话: | 0317-******* | 电话: | 031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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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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