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公厕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运河区公厕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00: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河区公厕改造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2)4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39座大通槽式公厕改造为独立水冲便器的三类水冲公厕,改造面积1192.05㎡,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原有粪沟拆除、更换卫生洁具、地面及内外墙更换瓷砖、更换吊顶、屋顶重新防水、安装除臭设备,安装空调设备,修建残疾人坡道及设立残疾人卫生间、安装大、小便器隔断、安装拖布挂钩、厕位挂钩、洗手液盒、梳妆镜、烘手机、室外设置不锈钢储物柜(内置清扫设备固定器)等内容。翻建旱厕:对29座旱厕拆除并翻建为整体式公厕,其中10座无性别整体式公厕,建筑面积为18.46㎡/座,15座无性别整体式公厕,建筑面积为25.22㎡/座,4座三类整体式公厕,建筑面积为64.26㎡/座,共建筑面积819.94㎡。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4、本项目属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40%,其中小微企业占预留份额的100%。(1)本项目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1家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整体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21 00:00至2022-11-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42号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贠先生 | 联系人: | 周欣茹 |
电话: | 0317-******* | 电话: | 031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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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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