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芬太尼类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芬太尼类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芬太尼类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芬太尼类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芬太尼类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HX2022-招-189。

2.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芬太尼类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4.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5台便携式拉曼光谱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结束止,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优先采购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
/#/homePage),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他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

4.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网上提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交货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景洪市景德路13号)。

2.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3.服务要求: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的仪器校准、清洁和保养服务;提供不低于5年的软件升级和数据库升级服务。

4.质量保修期:2年;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有产品或部件因不能正常使用需进行更换的,更换的产品或部件的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算。

5.开标方式:□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供应商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上发布。

6.2更多信息请关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景洪市景德路13号

联系方式:139*****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方式:0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蜀东

电话:138*****151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芬太尼类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pdf2022-11-18 12:01:37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06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芬太尼类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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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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