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部分移动机械设备采购-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部分移动机械设备采购-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2012〕2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部分移动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位于长江右岸,地处万州区新田镇。建设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5个,年设计通过能力660万吨(其中集装箱47.5万TEU),同时建设港区道路、货物堆场、装卸设施、供电照明及通信等配套设施。
本次采购的主要设备包括1台集装箱正面吊(额定载荷45t)、1 台空箱堆高机(额定承载≥9000kg)、2台装载机(1台5t及1台3t轮胎式单斗装载机),以及6台叉车(2台2.5t进箱叉车、2台5t货叉、1台5t抱夹、1台8t空箱叉车)、2台洒水车(10m3)等设备。
2.3 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2.3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叉车、集装箱正面吊、装载机、空箱堆高机、洒水车)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组装、工厂试验、装配、防腐处理、包装、运输及保险、直至交货前的全部工作,并提供技术交底、培训、验收、售后等配套的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期:2023年1月20日-2023年3月20日,具体交货期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6 交货地点: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现场发包人指定地点或机电仓库。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集装箱正面吊或空箱堆高机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投标人是授权代理商,则须取得集装箱正面吊或空箱堆高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集装箱正面吊或空箱堆高机供货的合同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其他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标签: 分移动机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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