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3年度新昌县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定点)招标公告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3年度新昌县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定点)招标公告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3年度新昌县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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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编号:2022-20FW ) 各相关供应商: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昌县财政局委托,就2023年度新昌县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新昌县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 新昌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 (1)标项一:一类定点印刷服务项目包括书籍、刊物等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 (2)标项二:二、三类定点印刷服务项目包括印刷,信封、信笺、文件等其他印刷品的印刷。 (3)保密性印刷品不包含在本采购项目范围之内。 2.征集要求: (1)标项一入围的供应商,其定点业务范围可涵盖标项二的印刷范围。 (2)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不含印刷出版物的二类、三类印刷供应商只能参加标项二参与响应。 (3)标项二入围的供应商,其定点业务范围仅限标项二规定的范围。 3.服务标准: (1)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印刷资料数据的秘密。 (2)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印刷服务,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要求做好印刷工作。 (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降低印刷质量,并同意对承担相关业务的质量向社会公示; (4)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 (5)预算金额在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入围供应商承诺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可进行直接议价自主确定定点机构。 (8)印刷(文印)基准上限价目表
4.入围后,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新昌县财政局和采购组织机构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做好本公司“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网上服务市场”模块相关信息和价格的维护管理工作。 四、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要包括服务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售后服务方案应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合理可行,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有效期 新昌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六、供应商条件: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请于2022年12月18日17:00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第六条之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在法定业务许可范围内(业务许可范围仅限于打字、复印的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3.本项目实行在线征集,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链接如下: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11-11%2012:00:23;注册申请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 4.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承诺满足《承诺书》(见附件2)的各项要求。 5.本次征集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七、申请程序 (一)申请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二)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请。 (三)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则上推荐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承诺书》(见附件2); 2.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附件3)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2)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税收和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征集截止时间前1个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4);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集截止日内任意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件5);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在法定业务许可范围内(业务许可范围仅限于打字、复印的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见附件6) 6.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增值服务承诺(格式自拟)(见附件7)。 (四)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准入资格的取得 (一)资格审核机构:由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审核。 (二)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审核机构会在供应商首次提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告知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 12月18日17:00前重新提交一次,仍未通过审核的将视为审核未通过。 (三)合同签订: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的供应商,由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签订合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定点供应商的选择: (一)预算金额在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入围供应商承诺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可进行直接议价自主确定定点机构。 (二)预算金额在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进一步与定点采购供应商在承诺优惠报价基础上,开展二次竞价,以获得服务更优质和价格更优惠的供应商。 (三)未尽事宜以新昌县财政局公布的文件为准。 十、履约监督 (一)定点采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扣减其10-30分诚信分,并依据入围协议及督促运维单位按平台管理协议追究其相应责任: 1.未按采购结果签订供货或服务合同,或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 3.竞价结束后与采购人再次议价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人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 5.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二)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经办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经新昌县财政局批准可立即取消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定点采购)资格,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考核要求及考核标准 由实际采购人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及考核,并进行满意度评价。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印刷服务履约检查表》
十二、在线征集网址入口: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707.ct001.18.b8b09ed*******ed81d*****eb6599d5 (请在搜索栏输入项目名称自行搜索) 十三、联系电话:0575-********(集采机构);0575-********(征集单位);0575-********(监督投诉)。 印刷征集公告.docx 附件1:操作手册.pdf 信息来源:县政务服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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