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 喷灌还田项目的通知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 喷灌还田项目的通知
各规模生猪养殖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61号)和《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函》(龙农函〔2022〕56号)要求,制定本申报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创建1至4个生猪养殖液体粪污还田利用示范点。建设内容包括田间储液池、沼液(肥水)输送管网、喷灌等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示范品种可包括粮食作物、花卉、林、果蔬等。建安工程包括配套管理房、场地硬化、储液池等。配备满足相应产能的配套设施(提供初步设备清单及参数指标),承诺沼液(肥水)施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符合沼液(肥水)施用要求的技术方案,包括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工艺说明等。
二、资金补助方式
(一)项目实施对象
项目主要扶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喷灌利用建设条件成熟、项目用地有保障、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企业,技术设施先进、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点优先纳入实施。
申报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设时间表、企业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法人身份证、土地使用相关手续等相关材料。申报主体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金补助标准
1.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40万元,具体按申报情况确定。
2.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正式发票金额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额。
(三)支持主体
1.省级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喷灌还田项目。
2.己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单位可以申报,但申请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其它己取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
3.2022年己开工至申报日期未竣工的项目可以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5日
附件:漳州市龙海区2022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喷灌
还田项目申报书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漳州市龙海区2022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 喷灌还田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项目负责人: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制
项目名称 | ||||
项目属性 | ||||
现有规模 | 申请补助资金 | |||
建设地点 | ||||
申报项目单位简介 | ||||
主要建设内容 | ||||
项目实施成效 | ||||
本单位承诺对以上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诺同一建设内容没有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补助。 申报项目单位法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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