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电子铅封监控系统、四川石油库站车视频监控系统运维及硬件招标公告
罐车电子铅封监控系统、四川石油库站车视频监控系统运维及硬件招标公告
四川石油分公司罐车电子铅封监控系统、四川石油库站车视频监控系统运维及硬件供应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比选公告
四川石油分公司罐车电子铅封监控系统及四川石油库站车视频监控系统运维及硬件供应已获招标人内部审批通过,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在国内通过公开比选选择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石油分公司罐车电子铅封监控系统批准文号:石化股份销调[2015]42号;四川石油库站车视频监控系统运维及硬件供应批准文件:《关于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外包及建设视频监控集成管理平台系统项目立项的请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四川石油分公司罐车电子铅封监控系统、四川石油库站车视频监控系统运维及硬件供应
2、建设内容:四川石油分公司罐车电子铅封监控系统(按建设当期实际库站确定最终规模。目前,中国石化四川石油公司有在营加油站403座,油库10座;四川石油公司油罐车电子铅封监控系统建设内容包含后台监控软件、油站油库配套硬件); 四川石油库站车视频监控系统运维及硬件供应(四川石油分公司加油站、油库、管束车等(共计400余个运维单位)视频监控系统为期5年的运行维护服务以及加油站、油库及管束车所使用的视频监控设备供应)
3、建设地点:四川石油分公司罐车电子铅封监控系统(四川21个地市州) 、四川石油库站车视频监控系统运维及硬件供应(四川21个地市州)
4、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自筹。
5、比选内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投标人报名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4、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标师资格;
5、公司具有3个物资和/或服务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6、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备案证》。
三、报名提供资料要求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购买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投标单位介绍信。
4、本工程项目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05月15日至201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及文件发售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南区)天府大道中段吉泰路688号中石化西南科研办公基地14楼1401)。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5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南区)天府大道中段吉泰路688号中石化西南科研办公基地14楼1401)。
六、本比选公告在《》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南区)天府大道中段吉泰路68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6*****081 ********
相关附件:比选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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