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北方)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已经长发改审批字[2022]150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北方)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2.2磋商家数:通过本次磋商,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

2.3磋商范围: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北方)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即从招标登记开始,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

2.4项目地点:东至西部快速路、西至新凯河、南至东风大街、北至长太高速收费站。

2.5服务周期:中选之日起至整个工程建设完成;

2.6服务承诺目标:提供优质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的招标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和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1121日至202211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城投集团2楼(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20221130上午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长春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关区新兴学校健民街与南四环路交叉口);

5.3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ccijt.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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