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毛竹有机专用肥招标公告
林业局毛竹有机专用肥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松溪县林业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闽建信延[2015]招080号 2、招标项目内容: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平亿发日用副食品城17幢六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如电话、网络),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需要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采购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黄小姐:134*****770 ,请勿直接打款到报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报名无效),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负责。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0.7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项目联系人:黄小姐、葛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地址:南平亿发日用副食品城17幢六层 6、投标方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生产或制造或销售肥料类产品的相关内容。 (2)投标的有机肥应提供具有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报告,检测结果同时必须满足技术参数的各项指标。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提供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北京时间)15:00时之前提交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北京时间)15:00时正。 9、开标地点: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松溪建行六层)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标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下述银行帐号,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建信延[2015]招080号” 开户银行:农行松溪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 1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61.154.144.105:8081/ )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方,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11、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61.154.144.105:8081/ )通知,请投标方关注。 重 要 提 示 各潜在投标方: 对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方资格、评标办法、标的物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有关内容如有疑义的,欢迎各潜在投标方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若投标方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未对上述相关内容提出质疑而是在开标后提出质疑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特此告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4日
1、有机肥料外形粒状。 2、有机肥料的原材料来源于畜禽粪便。 3、有机质(以烘干基计)不低于60% 4、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烘干基计﹚∕﹙%﹚大于等于7%。 5、氮.磷.钾配比11:7:19 6、水分(游离水)含量不得高于20%。 7、有机质必须充分腐熟,不含病虫害、臭味。 8、肥料没有抗生素激素和重金属残留。Ph值6-8之间最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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