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污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环保局污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金湖县农村综合整治环境办公室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受金湖县农村综合整治环境办公室委托,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2014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编号:金湖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JHZFCG-2015 -017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金湖县2014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勘探、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试运行(一年)总承包。共11个标段:Ⅰ标段(戴楼衡阳100t/d); Ⅱ标段(金北董河100t/d);Ⅲ标段(陈桥振兴60t/d);Ⅳ标段(金南南桥60t/d);Ⅴ标段(金南缸庙60t/d);Ⅵ标段(闵桥甫坝60t/d);Ⅶ标段(塔集高桥50t/d); Ⅷ标段(银集淮建100t/d);Ⅸ标段(银集红湖60t/d); Ⅹ标段(涂沟五星60t/d);Ⅺ标段 (前锋桃花岛30t/d);(投标人可投11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4个标段,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设计与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为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提供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保留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权力,并不予解释,同时对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质和文件现场验证原件。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一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并传真至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并电话与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确认,联系人:伍工、电话:137*****324;同时传真至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 ,并电话与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联系人:叶绪华 。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相关交费手续3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如果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投标。
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一年内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文件接收及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人:伍工 电话:****-******** 137*****324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5:30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 5月 27 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事项联系人:郑工 电话137*****333
(2)采购人联系人:吴工 电话:****-********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伍工 电话:137*****324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叁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投标人可携带汇票、电汇(必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与采购中心综合科联系确认)、转帐支票进帐单(进帐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现金缴款单。(汇票、电汇凭证、转帐支票进帐单、现金缴款单均按标段出示凭证、现金用信封按标段分别密封)。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3)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银行帐户: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工行淮安金湖县支行
账 号 : ****************374
(4)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5)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
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将参与
(项目编号: JHZFCG—2015 - 017)的投标,现已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特发函确认。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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