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1日15: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科长158*****1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层11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0431-******** |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2-10-*****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信息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2-10-*****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供货地点:长春市中心医院
采购需求:脉冲紫外线消毒器
采购预算:3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158*****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层1111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431-********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 0431-********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4.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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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方式:王科长158*****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层1111室
联系方式:张工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431-********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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