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审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监审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5-05-2024/01

业主招标编号:HN_B_BJ/XNY_FW/SJFW_002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建设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投资3亿元以下工程)、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建设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投资3亿元以下工程)、经济责任审计】

2.招标范围:

2.1建设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家、华能集团及新能源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相关财务决策资料和相应凭证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最终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发表审计意见。

2.2经济责任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家、华能集团及新能源公司有关规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法合规经营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经批准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

4.2)具备国有大型企业审计业绩的会计师事务所。

4.3)参加建设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甲级造价咨询资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参加 “建设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投标或“经济责任审计”投标或以上两种审计投标全部参加。】

4.4)法人代表委托书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且盖有公章。

4.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经过年审。

4.6)接受以符合资质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的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05月14日9:00起至2015年05月23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参加 “建设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投标或“经济责任审计”投标或以上两种审计投标全部参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参加“建设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注明主办方)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22元,售出不退。

特别提醒:

(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时,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只能分标段下单,分标段电汇,不允许以个人电汇方式缴款。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 ********2401。

(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韩素莹 杨光

电 话:151*****838 138*****166

传 真:****-********

电子邮件:hnzbhsy@163.com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 系 人:张宝飞

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北京(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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