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洱源县三营镇的委托,就“ 洱源县三营镇永胜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供货商、生产厂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洱源县三营镇永胜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EY2015-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交货期承诺: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量承诺:垃圾清运车等设备质保不得少于 1年。
五、交货地点:按洱源县三营镇指定地点交货。
六、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有产品生产商/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原件。
5、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6、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材料来源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7、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8、具有相关行业业绩。
十、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6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在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6)针对本项目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有产品生产商/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或生产商声明书(原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书复印件。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办法、费用
1、请投标人于 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6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至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南侧住建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9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2015年6月9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
十四、相关费用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洱源县三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闻女士
联系电话:****-*******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
2015年5月7日
洱源县三营镇永胜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