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响水县灌区工程与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响水县灌区工程与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响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响水县灌区工程与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水明发〔2019〕184号)、《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0〕10号)和《江苏省灌区工程与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县完成了黄响河灌区、南干渠灌区、六套干渠灌区、大寨渠灌区、双南干渠灌区、淮北干渠灌区等6个灌区中69条河道、21座闸站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通过了验收,工作成果符合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

按照《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验收管理办法》(苏水管〔2018〕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成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划界对象

1、涉及全县6个灌区中的69条河道,详见响水灌区工程与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准表(河道)。

2、涉及全县6个灌区中的21座闸站,详见响水灌区工程与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准表(闸站)。

二、划界依据及范围

根据《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苏水管〔2015〕64号)和《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信息采集技术要求(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盐城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明确了响水县河道和水利工程的划界标准。具体划界标准详见下表。

响水灌区工程与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准表(河道)

序号

所属灌区

工程名称

涉及镇区

划界标准

1

黄响河灌区

河东排河

黄圩

河口外3米

2

九支渠

小尖

河口外4米

3

五排中沟

小尖

河口外3米

4

向阳中沟

小尖

河口外3米

5

八组中沟

小尖

河口外3米

6

五河四排河

响水

河口外3米

7

潘庄五排河

响水

河口外3米

8

苗寨七排河

响水

河口外3米

9

苗寨九排河

响水

河口外3米

10

南干渠灌区

东正河

张集

河口外5米

11

仇堆引河

黄圩

河口外5米

12

三新河

六套

河口外3米

13

堆下中沟

黄圩

河口外3米

14

双套中沟

黄圩

河口外3米

15

陈河

黄圩

河口外3米

16

正茂河

运河

河口外3米

17

李庄河

运河

河口外3米

18

堆根河

运河

河口外3米

19

亭泉河

七套

河口外3米

20

六套干渠灌区

四套河

运河、老舍

河口外5米

21

中心支渠

七套

河口外5米

22

一排河

六套

河口外3米

23

二排河

六套

河口外3米

24

三排河

六套

河口外3米

25

四排河

六套

河口外3米

26

五排河

六套

河口外3米

27

八排河

七套

河口外3米

28

中心排河

七套

河口外3米

29

六排河

七套

河口外3米

30

高港河

七套

河口外5米

31

大寨渠灌区

东四排河

张集

河口两侧3米

32

东五排河

张集

河口两侧3米

33

东六排河

张集

河口两侧3米

34

东八排河

张集

河口两侧3米

35

东二排河

张集

河口两侧3米

36

二排河

小尖

河口两侧3米

37

胜利河

小尖

河口两侧3米

38

周集引河

小尖

河口两侧3米

39

王荡引河

小尖

河口两侧3米

40

中舍引河

小尖

左岸河口外4米、右岸河口外3米

41

五排河

小尖

河口两侧3米

42

四排河

小尖

左岸河口外3米、右岸河口外4米

43

红星河

小尖

左岸河口外3米、右岸河口外4米

44

团结河

小尖

河口两侧3米

45

向阳河

小尖

河口两侧3米

46

双南干渠灌区

红旗引渠

老舍

河口两侧3米

47

红卫支渠

老舍

左岸河口外5米、右岸河口外10米、

48

以刚支渠

老舍

左岸河口外3米、右岸河口外10米、

49

新东河

陈家港

河口两侧3米

50

新东支渠

陈家港

河口两侧3米

51

新民支渠

陈家港

河口两侧3米

52

二排河

小尖

河口两侧3米

53

四排河

小尖

河口两侧3米

54

五排河

小尖

河口两侧3米

55

六排河

小尖

左岸河口外3米、右岸河口外5米

56

八排河

小尖

左岸河口外3米、右岸河口外4米

57

双南支渠

南河

河口两侧3米

58

齐心支渠

南河

河口两侧3米

59

头甲支渠

南河

河口两侧3米

60

淮北干渠灌区

条冲支渠

大有

河口两侧3米

61

新建支渠

大有

七套段河口两侧10米、河口两侧有顺河道路按照顺河道路外边线划界(最大10米)

62

新农河

大有

河口两侧3米

63

新庄南北中心河

大有

河口两侧3米

64

民强二排河

大有

河口两侧3米

65

民强三排河

大有

河口两侧3米

66

民强四排河

大有

河口两侧3米

67

民强五排河

大有

河口两侧3米

68

淮北中心河

大有

河口两侧3米

69

淮北支渠

大有

河口两侧3米

响水灌区工程与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准表(闸站)

序号

所属灌区

工程名称

划界标准

1

黄响河灌区

仇堆进水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2

红旗引水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3

唐豫河西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4

六套干渠灌区

六套干渠进水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5

南干渠灌区

陈坎河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6

南干渠进水闸(废黄河)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7

南干渠进水闸(通榆河)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8

三新河翻水站

上下游翼墙外5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30米

9

亭泉河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10

五排河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11

正茂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12

大寨渠灌区

唐豫河进水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13

中舍节制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14

双南干渠灌区

双南干渠引水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15

南潮河进水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16

运响河节制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17

淮北干渠灌区

淮北干渠进水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18

新建支渠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19

康庄二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20

夹河小闸

上下游翼墙外3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20米

21

康庄三站

上下游翼墙外50米,左右侧建筑物外30米

三、完成工作量

共划定管理范围线448.85km,闸站修测21座,布设电子界桩2291根,制作安装告示牌89块。

四、监管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安全、损害生态健康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响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标签: 河道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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