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新区建设指挥部黄龙大道、滨湖大道(民俗村段)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大洪山新区建设指挥部黄龙大道、滨湖大道(民俗村段)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大洪山新区建设指挥部黄龙大道、滨湖大道(民俗村段)市政工程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所属地区 随州市 - 市辖区 工程类别 建筑业
招标类别 施工 下载时间 2015/5/15 0:00:00到2015/5/21 23:59:59
开标时间 2015/6/8 15:0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大洪山新区建设指挥部黄龙大道、滨湖大道(民俗村段)市政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洪山新区建设指挥部黄龙大道、滨湖大道(民俗村段)市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随洪发改发[20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洪山新区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洪山新区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

2.2 建设规模:黄龙大道403M、滨湖大道(民俗村段)183.3M

2.3 投资估算价:工程投资约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范围内的道路的行车道、步行道、行道树、污水管网及太阳能路灯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内(2012年4月至今) 有一项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 外省施工企业须有有效的“外省入鄂备案证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15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5月21日 23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5.2 报名单位应事先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卡。报名单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报名单位为外省企业,按照湖北省有关规定需办理进鄂备案的,应当提交进鄂备案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http:www.szztb.com.cn的“公告通知”栏目查询,或咨询:****-*******。报名单位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

5.3 报名单位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申请人的在职人员,否则将可能导致申请人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认证和在报名单位所在地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顺利开展业务。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tb.com.cn)的“用户免费注册”上传申请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报名企业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5.4 报名单位获取CA认证后,插入CA锁,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标人须严格按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示缴纳相关费用,在支付款项前须确认建行网银支付订单号与系统生成待支付的订单号一致(否则系统无缴款信息且支付款难以查询)。投标人成功缴纳费用后应实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作为缴纳保证金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

5.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其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按系统提示从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缴纳至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其从基本账户转账至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的银行回单(且写明用途)和该网银账户缴纳保证金至中心保证金专户的银行回单。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07日 17时00分。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一览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统一缴纳。

5.6 招标文件费用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每本500元。

5.7 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发售招标文件服务。(包括邮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08日 15时00分,地点为 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6.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在投标工具模拟开标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提供CA锁及其用户名、密码和企业密钥(企业解密密码),如果递交模拟开标后加密的投标文件还须另提供随机加密密码。


电子投标文件不需要签章。

6.5 投标文件递交人要求:投标文件的递交必须为公司法人代表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提交人为项目经理在需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洪山新区建设指挥部

招标联系人: 江唯

招标联系人电话: 153*****123

招标代理机构: 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沿河大道118号

代理联系人: 司工

代理联系电话: ****-*******

代理人传真:

2015年0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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