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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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本机关在处理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专用车辆及设备购置(项目编号:ZJJY2022-107)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不满的投诉案件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在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现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一、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本项目采购文件所设置的评审因素中相关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的规定,具体表现为:
1、1.“3.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故障解决方案;人员配备充足和解决方案充分得4分,人员配备较充足和解决方案较合理得3分,人员配备较充足和解决方案一般2分,人员配备不充足和解决方案差1分,无解决方案得0分;4.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储备充足能充分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2分,储备一般基本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1分,储备情况差不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0.5分,无备品备件储备得0分”。
2、2.“投标车辆的选型和详细配置质量情况(包括底盘等各设备部件和随车器材配置等),根据其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工艺、技术可靠性等评分,技术性能先进充分满足使用要求且优化的得5分,技术性能较先进满足使用要求得4分;技术性能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的得3分;技术性能不能完全满足使用要求的得1分;存在较大的缺陷、技术性能与使用要求差距较大的得0分”。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等规定。责令你单位整改,限本监督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湖州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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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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