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批)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阜蒙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批)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15: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编号:2022.G.LNKB.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蒙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配套完善项目结余资金,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琨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蒙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批)项目
2.2建设地点:扎兰营子镇扎兰营子村、大固本镇大固本村、建设镇前小荒村、大五家子镇哈尔套村和东梁镇吐呼噜村。
2.3建设内容:
主要解决阜蒙县5个项目区,分别为扎兰营子镇扎兰营子村、大固本镇大固本村、建设镇前小荒村、大五家子镇哈尔套村和东梁镇吐呼噜村。工程的实施可解决1549户、5314口人的农村安全饮水问题。新建水源井4眼,配套购置潜水泵4套;铺设输配水主管路8005m,入户管1219m;新建水厂1座,为新建水厂配套购置变频控制柜1套,基础净化设备1套,紫外线消毒1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类型:水利工程。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8日工期365天。
2.7设计单位: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8质量目标:合格。
2.9工程估算价:149.63万元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本项目(阜蒙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批)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4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
3.5凡受到有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琨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华东街道213-4门)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9时
5.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交纳。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阜蒙县南环路中段22号
联系人: 钟女士
电话:0418-*******
招标代理单位:辽宁琨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华东街道213-4门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418-*******
电子信箱:**********@qq.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高新园区支行
账户:辽宁琨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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