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1-21 来源: 阅读人数:4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TPDL-2022-C329/2

项目概况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TPDL-2022-C329/2

项目名称: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39.6万元/年(本次采购中供应商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最高限价:39.6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序号

标段代码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万元)

组织形式

采购方式

交货地点(备注)

1

1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区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

39.6

分散采购

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纸质文件领取或电子文件领取

纸质领取地点:携带公告中(1)-(7)条证明材料至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业务部(大理市财政局正门往东200米十字路口处)现场领取。

售价:500.00元/份,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302室(大理市财政局正门往东第二个十字路口,地图搜索“大理腾普”即可)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按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发至报名邮箱:**********@qq.com(须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或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业务部(大理市财政局正门往东200米十字路口处)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同于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

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则要求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网站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理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64号

联系方式:0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

联系方式:182*****934153*****269、0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杨女士(采购代理机构)金女士(采购人)

电话:182*****934153*****269、08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食堂 办案 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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