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聘英才,欢迎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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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三级甲等医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城北路7号。同时医院还是河南省高血压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河南省中西医结合肿瘤临床会诊中心、河南省中西医结合高血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河南省肝胆病协作组组长单位、河南省软组织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先后荣获中共河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委”“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五好基层党组织”“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健康中原先锋岗”“河南省十佳品牌中医院”“河南省群众满意医院”“河南省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700余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100余人,博士学位者16人,享受国家政府津贴专家10人,全国名老中医10人,河南省名中医4人,省中医终身成就奖获得者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以及一批具有真才实学的中青年技术骨干。
医院现有编制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700张,设有78个专科门诊、16个病区、12个临床疾病研究所。医院拥有一批优势重点学科、专科及科研平台,现有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心病学),2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肿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心血管、肝病、肿瘤),3个河南省中医管理局重点专科(风湿疼痛、内分泌、脑病针灸),3个河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高血压专病、颈肩腰腿痛、肾病),2个院士传承工作室(国医大师石学敏传承工作室、吴以岭院士工作室),7个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陈阳春、邱保国、赵国岑、赵法新、李培旭、王希浩、范军铭),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中药药理实验室和中药分析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四大怀药的道地性与质量评价重点研究室),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中医人工智能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中医药防治肿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道地药材综合开发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河南省中药药理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中药分析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现代中药制剂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高血压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治疗消化道肿瘤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是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为医院科研和临床医疗的快速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医院环境优雅、名医荟萃、设备先进、医术精湛、药材道地、服务优质、执业规范,文化底蕴深厚,中医药特色突出,坚持“以中为主、中西结合”的办院方针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疗效明确,影响较广。
根据医院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国内外招聘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
中医、西医各临床专业,中医医史文献专业,药学相关专业。
二、招聘要求及其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四)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博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博士研究生待遇
(一)纳入省属事业单位编制;
(二)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执行;
(三)提供安家费10~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30万元;
(四)享受博士津贴1000~2000元/月(三年);
(五)特别优秀者,聘任科级行政职务;
(六)特别优秀或有标志性重要成果且医院急需的特殊人才,可根据引进人才的实际,采用“一人一议”模式。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具体步骤: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自信息发布之日起登录医院网站http://www.hntcm.com/首页,在应聘报名系统里面注册成功后申请相应岗位,逐项填写个人应聘信息,确认提交后自动生成报名表完成报名。
五、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发布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语音电话通知和医院官网上发布的最新通知。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均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各位应聘人员自觉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不配合者取消应聘资格;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与资格要求不符者,将随时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应保持手机畅通状态,并及时关注医院网站有关招聘的最新通知。
七、咨询电话
人事科:0371-********,联系人: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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