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2〕2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K1881+053.000~K1894+281.895)公路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2〕324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泾源县六盘山镇苋麻湾甘宁省界处(K1881+053.000),路线基本沿旧路由东向西布设,终点位于泾源县六盘山镇杨庄村(K1894+281.895),路线全长13.229公里。本项目按照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1.5米;其中三关口至上清水沟路段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8.0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洞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2g。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中桥143.48米/2座、小桥86. 70米/4座、涵洞27道,隧道1座(完全利用),分离式立交5处(其中拆除新建上跨宝中铁路桥40米/1座),同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等。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自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开工令之日起14个月,即426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结合招标工作需要,本项目计划分A、B两个组,A组2个标段,B组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组别 | 标段及起讫桩号 | 长度(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A组 | 一标段 (K1881+053~K1885+200) | 4.147 | 本标段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及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
三标段 (K1889+500~K1894+281.895) | 4.782 | 本标段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及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 |
B组 | 二标段 (K1885+200~K1889+500) | 4.3 | 本标段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公路上跨铁路桥1座)及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为准),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企业信誉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2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附网站查询截图);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按组进行投标,共分为2个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02室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2年11月28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组进行报名,组内所有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组报名成功。组内投标人须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递交该组所有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组内所有标段第一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外(标段号等内容除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必须一致。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组内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的情况,则投标人对本组的投标无效。
4.4 招标人将对通过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电子开评标系统分配标段的规则,随机确定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且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分配到组内某一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5 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A组的投标,且将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但其中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标段数量,若超过,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二名进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评标环节,未选取的关联投标人视为弃标。因此,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量,根据排名先后顺序进行补充,如再次出现以上关联情况,以此类推,直至补充到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为止。
4.6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7 投标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组内任意一个标段未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本组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保函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招标文件规定的组内所有标段保证金金额的总和。
4.8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疫情期间注意事项: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7号楼11层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李先生 |
电话:0951-******* | 电话:0951-******* |
2022年11月21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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