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组建外聘律师备选库和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机场组建外聘律师备选库和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组建外聘律师备选库和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招 标 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需求概述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1989 年成立,是由深圳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国资委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亿元,截止2013年底,公司总资产263.85亿元。我公司下属分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5家,控股或参股公司6家。我公司主营非航空性业务(航空性业务由我公司控股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主要包括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机场码头客货运业务、机场建设、地面交通中心(GTC)商业、机场停车场业务、酒店业务、机场贵宾业务等。
我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争性比价、综合测评、择优签约的方式,与有意向的法律服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过比选最终胜出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入围法律服务机构,将作为未来我公司及所属各成员企业选聘常年和专项法律事务机构的优先合作对象。
二、投标人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依法设立三年以上,具有相关职业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
2、报名人须在深圳市设立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稳定的律师队伍(证明材料:需提供其服务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并提供服务机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3、服务于本项目的团队不少于三人,其中主办律师应执业五年以上,且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4、与招标人无利益冲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下同);
3、上文“二、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4、报名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通知购买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恕不退还。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下午16:30
五、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付款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706室(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深圳机场支行
六、项目技术咨询方式:
技术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七、报名资料送达、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750室
联系人:李小姐 E-mail :liyan@szairport.com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5181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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