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JC1标段第三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JC1标段第三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JC1标段

第三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2]26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22]29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22]47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和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51%和49% ,招标人为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2建设规模:路线起于绥满公路K694+899处(国道绥满公路与绥满高速卧里屯口交叉处),向东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经城北收费站,至大广高速附近辟新线进行跨越,继续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终点于绥满公路K755+352处(原桩号)。路线全长50.061公里,其中,完全利用一级公路19.27公里,建设里程 30.791公里(二级公路扩建为一级公路段1.74公里,一级公路路面改造5.851公里,二级公路建设段23.200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新建小桥74.62米/3座,维修利用中桥65.24米/1座,维修利用小桥1座,新建涵洞8道;分离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完全利用1处、拆除新建1处、新建1处),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21处。养护工区*****平米,其中房屋建筑789.3平米。

本项目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学伟大街路面改造路段维持原技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第三方咨询服务期限: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022年12月28日-2024年9月30日,共21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第三方咨询服务期24个月,第三方咨询服务期共计45个月。上述计划施工工期为暂定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和招标人下发的指令性文件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工程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试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和工程课题研究技术服务。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房建工程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

标段号

起讫桩号

规模

(公里)

最高投标限价

(元)

内容

JC1

K699+220-K700+960

K715+909-K745+126.755

(包含短链166.923)

30.791

860,000

1)指导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建设,并对其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抽查,并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样验证。

2)负责项目基层、面层及桥涵构造物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各类混合料配合比进行优化及验证;对试验段全过程技术指导,对首件工程进行全面试验检测、,并完成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3)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它试验检测工作,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

4)竣(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工作。

5)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科研课题。研究成果以解决实际工程问题为导向,应在工程质量、施工效率、安全能力保障或智慧化、经济社会效益等某些方面具有明显推动作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

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PCWeb/PCHome)”中进行信息录入。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试验检测服务,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2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均可)试验检测服务(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2)累积独立完成过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均可)试验检测服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注:

(a)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b)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里程为5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里程为10公里。

3.1.3主要人员要求:

试验室主任要求: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桥梁隧道(或公路、材料、桥梁三项)〕,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2)有从其他在任项目的,可不提供撤离的书面证明,只需提供书面承诺。

(3)试验室主任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间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人员缴费明细。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等级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特殊检测项目允许外委试验,外委单位须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外委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与工程的施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0:00时至2022年11月27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费用。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22年11月27日15:00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招标人的澄清、补遗于2022年11月28日15:00前在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双信封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

5.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JC1标段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21号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 系 人:

季先生      

电 话:

0459-*******

电 话:

0454-*******

传 真:

0459-*******

传 真:

0454-*******

电子邮件:

dqsgck@126.com

电子邮件:

hlygczb@163.com

招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及联系电话: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0459-*******

日 期:2022年11月21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第三方咨询服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除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外,均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彩色。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

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审查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试验室主任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25

技术能力:5

业绩:20

履约信誉:5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不大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第三方检测服务、试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和工程课题研究技术服务大纲和措施

15

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控制方法、程序、措施得力;合同、信息、资料管理严谨:

非常好,计12-15分(不含12分);

较好,计9-12分(不含9分);

一般,计9分。

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试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和工程课题研究技术服务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

对第三方检测服务、试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和工程课题研究技术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有明确分析、处理方法和工作实施意见:

非常好,计8-10分(不含8分);

较好,计6-8分(不含6分);

一般,计6分。

对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试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和工程课题研究技术服务的建议

10

建议符合本工程的情况,合理有效:

非常好,计8-10分(不含8分);

较好,计6-8分(不含6分);

一般,计6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试验室主任任职资格与业绩

25

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人员)”的,计15分;

每增加1项类似项目试验检测业绩,加5分,加满10分止;

注:

个人业绩不受年限限制。

类似项目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均可)。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1.0,E2=0.5。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

技术

能力

5分

技术能力

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5分。

业绩

20分

试验检测业绩

2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2分;

近五年内,每增加完成30公里类似项目,加4分,最多加8分。

注:

近五年内指:2017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均可)

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

履约

信用

5分

信誉

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分,

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等级被认定为A级加1分,被评为AA级加2分。

(满足资质的企业初次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注: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2.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直;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 .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第三方咨询服 改扩建 国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省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