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州人民医院各科室移动空气消毒机购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XJGE-2022-1118-CG-001

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州人民医院各科室移动空气消毒机购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XJGE-2022-1118-CG-001

项目概况

昌吉州人民医院各科室移动空气消毒机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QQ邮箱:**********@qq.com)提交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才可领取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2-1118-CG-001

项目名称:昌吉州人民医院各科室移动空气消毒机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州人民医院各科室移动空气消毒机购置
数量: 100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移动式空气消毒机100台(国产),用于消杀新型冠状病毒。(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2)(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制造商或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且需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QQ邮箱:**********@qq.com)提交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才可领取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21号华东大厦15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21号华东大厦1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元整;
(1)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名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0311、开户行账号:806*****20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潜在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谈判保证金缴纳手续,谈判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谈判保证金视为领取文件无效。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11月21日10:00至2022年11月25日15:30。
(2)领取文件时须线上提交以下原件的扫描件资料: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制造商或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且需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遴选截止时间止)。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供应商将所有审查资料扫描件整合在一个PDF文档里并发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qq.com,需在QQ邮箱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若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则不予受理,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购买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 座13层

联系方式:186*****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海建

电 话:186*****421




标签: 空气消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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