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ITM自助机具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ITM自助机具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ITM自助机具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ITM自助机具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POST-FW-*******)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0.637万元。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维保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要求 (含税) | 采购量 (台)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标包1 | 维保服务 | 云南南天ITM | 台 | <90元/月/台 | 231 | 20.637 |
(二)报价:维保费实行全包价,包括设备日常维修、定期保养、故障零配件更换、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三)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
(四)项目地点:宁波地区(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五)需求单位:宁波市分公司。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3.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3须为设备制造商,或能提供相应设备维保服务的维保服务商(需提供承诺能提供原厂配件的承诺函),提供近三年内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3.4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7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3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文件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告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
4.4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5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③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⑤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磋商文件;
⑥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2月01日8:30-9:30;
5.2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5.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5.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7、磋商保证金:
7.1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
7.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7.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BPOST-FW-*******-磋商证金缴款凭证)。磋商保证金按项目收取,首轮已缴纳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缴纳。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139*****275
邮箱:********@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92********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NBPOST-FW-*******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ITM自助机具维保服务项目 | |||
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
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
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
分包情况 | ||||
份 数 | ||||
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
备 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 (应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招标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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