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校园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29人次 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
原公告: 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18、19、20、74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昆明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项目资格”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实力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招标。此次招标活动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进行全程司法公证。



招标项目编号:昆采公********15



招标项目名称:昆明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项目资格”公开招标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序号


证件(文件)名称


备注说明


1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彩色扫描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


原件彩色扫描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原件彩色扫描件


4


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上年度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财务报表。


原件彩色扫描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


7


已交投标保证金凭据


原件彩色扫描件


8


安保服务许可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招标分项一览表



招标编号:昆采公********15

















项目包号


项目名称


总价


A包


安保服务


/ 年


注:要求见下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



随着我校整体办学规模的扩大,为了满足广大师生对校园安全的需求,适应学校不断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需要对我校的安保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投标。现要求如下:



一、 学校基本情况



昆明学院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校园占地1800多亩,建筑面积60多万平米(附学校平面图)。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近20亿元。现有43个本科专业,21个特色专科专业,19个院(系),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8000多人,教职员工1700余人。



二、学校保安岗位设置



根据《云南省高等院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云教办[2007]15号)和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我校洋浦校区设置保安岗位30个,人员编制不低于120人;人民西路校区设置保安岗位4个,人员编制不低于14人;原医学中专部校区设置保安岗位2个,人员编制不低于5人。目前,我校共设置保安岗位36个,人员编制不低于139人。(具体情况见附表)



学校所设置的岗位均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三、 服务内容



(一)服务的范围为:昆明学院洋浦校区、人民西路校区、原医学中专部校区三个校区。



(二)保安服务内容



1、洋浦校区:门卫服务指洋浦校区三道大门门岗服务。人员编制不少于22人,实行三班24小时轮班制;巡逻防范服务指校园面上(主要指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宿舍、校医院、图书馆、各院系办公楼、球场、体育馆及校园内其它公共场地)的巡逻服务。人员编制不少于24人,实行三班24小时轮班制;固定岗位服务指在校园内重要路段、重点防范位置设置的固定岗位服务。人员编制不少于45人,实行三班24小时轮班制;监控指挥中心值守指学校技防中心的值守和接处警服务。人员编制不少于6人,实行三班双岗24小时轮班制;大型活动服务指学校为开展正常教学、科研而安排的各种大型活动(如典礼、集会、演出、比赛、考试、重要外事活动等)。人员临时从现有编制中抽调;重要专项工作服务指如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校园环境综合整治等勤务保障。人员临时从现有编制中抽调;交通服务主要指是维护校园内良好交通秩序、保障重大活动期间校园的交通畅通。人员临时从现有编制中抽调;消防服务主要指保障学校消防安全,值守校内消防控制室。人员编制不少于6人,实行三班双岗24小时轮班制,并持证上岗;应急处突服务主要是指处理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各种突发事件。人员编制不少于14人,24小时在校备勤。



2、人民西路校区:人民西路校区安保服务指承担我校人民西路校区安保工作服务。人员编制不少于14人(门卫不少于8人、巡逻不少于6人),三班24小时轮班制。



3、原医学中专部校区:原医学中专部安保服务指承担我校原医学中专部安保工作服务。人员编制不少于5人(停车管理不少于3人、巡逻不少于2人),24小时轮班制;其他服务工作主要指完成学校及保卫处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人员临时从现有编制中抽调。



4、除不能预见的自然原因和不可抗力引起的灾害外,需确保所有服务范围内工作的正常开展。须确保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学校公共财物不受侵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确保学校无火灾事故发生。



四、服务要求



(一)公司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设立,独立法人企业。



2、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合法保安服务公司。必须具备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云南省保安服务许可证;拟派保安人员具有公安机关许可的保安员上岗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安保服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7、参加此项投标活动三年内,有高校安保服务业绩。



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9、保安公司对保安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



10、公司要有稳定队伍的措施和办法。



(二)人员要求



1、人员要求:投标方根据我校实际岗位情况和要求提供入住派驻安保员设置情况。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需更换,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2、政治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3、对保安员配置的要求:按编制人员如数配齐,要求18-40岁占保安人员的不少于80%,年龄在40-45岁占保安人员的比例不超过15%,45-50岁不超过5%,退伍军人比例不低于30%。



4、驻校保安管理人员要求:男,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性疾病,大专及以上文化,年龄在25到40岁之间。具有3年以上高校保安队伍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教育、说服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24小时住校服务。不占学校的岗位和人员编制。



5、面上保安员要求:男,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性疾病,高中及以上文化,18周岁到50周岁之间,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其中执行门卫服务的安保人员年龄在25到40岁之间,身高不得低于1.75米。



6、监控指挥中心保安员要求:男女不限,女性优先,身体健康,形象良好,相对稳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和一般计算机操作能力,无传染性疾病,高中以上学历,18至40周岁。



7、消防控制室保安员要求:男,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性疾病,高中及以上文化,18周岁到45周岁之间;必须经云南省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站培训合格并持有云南省消防协会颁发的“云南省社会消防安全岗位资格证”,如果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变更,或出台新的规定,由保卫处消防科拟定相关标准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8、校区的保安员的行为规范应严格按《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第十二条第2项七个方面共40个内容及《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内容作规范要求。



9、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严格按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第四条分别就门卫执勤的内容、操作规程、紧急情况的处置、勤务制度、岗位要求等五个方面28点内容作规范要求;



10、面上的巡逻服务的具体任务要求,严格按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第六条共27点内容作规范要求;



11、校园内交通管理,对超速、乱停放车辆进行及时劝阻、检查,保证校园内有序的交通秩序和师生在校内的交通安全,在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期间担任校内交通协管员,有序指挥车辆按要求行驶或停放,保持活动场所及周边通畅的交通状况,确保参加活动车辆无障碍运行;



12、校义务消防员,履行消防员的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制定消防工作计划,落实消防工作任务,认真完成每日巡查、每月全面检查、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完成常规的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实地演练任务。在火灾发生时严格按照消防应急预案有序进行救助火场人员生命、扑灭火灾、保护现场等任务。



13、总体要求参照《云南省高等院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云教办(2007)15号]、《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6年1月5日发布,2006年6月1日实施)、《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昆明学院保安监管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在中标后根据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有权依据学校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经与中标方协商出台各种管理规定。



(三)对投标方的要求



1、如因保安服务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或请事假,而出现缺编的现象,投标方应在即日内补齐, 不得空岗。



2、除不能预见的自然原因和不可抗力引起的灾害外,确保甲方师生员工生命及财产、学校财产安全。



3、乙方需遵守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高等院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昆明学院保安监管规定》,严格审核所配人员条件,向甲方提供所配人员的相关材料、管理制度、及相关应急预案,定期向甲方提供与保安员服务质量监控相关的各种材料(如考勤记录、人员和车辆检查记录、勤务检查记录等)。



4、负责对进驻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未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



5、乙方必须至少配备3名经验丰富的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进驻学校,负责对所属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及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3名管理人员不占保安员编制)



6、乙方必须按照规范自行负责配备保安员的服装、装备、器械、巡逻电瓶车、两轮电动车、对讲机、警灯以及必要的办公用品。其中,巡逻电瓶车不少于1辆,两轮电动车不少于10辆,对讲机不少于60部。招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罗列各种设备投入情况,明确每名安保人员所配备的器材,整个安保队伍装备情况。乙方配置的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7、乙方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依规,负责落实保安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保证保安员的正常合理休息、休假时间。



8、乙方派驻我校的保安员必须遵纪守法,准时到岗,严格履行保卫职责,严禁与师生员工发生冲突,服务热情周到。



9、乙方派驻我校的保安员属于乙方的内部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中发生的各类涉及保安员的权益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保安员在工作或生活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10、乙方派驻我校的保安员与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发生的任何侵权和违约纠纷,应由乙方独自进行处理,涉及学校师生员工的,甲方可以协调配合;甲方不与保安员发生任何涉及其个人的权益纠纷,保安员与甲方之间因侵权发生的各类纠纷,均视为乙方的行为,由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11、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各种设备和设施,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的需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物品自然损耗、损坏,价值在5000.00元范围内的由乙方负责,价值超过5000.00元的由甲方负责。如乙方不及时履行上述修复、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服务费用中扣除。



12、甲方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而安排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完成。甲方因各种原因直接支付给乙方的奖金和加班费,以甲方自愿为原则,乙方及其保安员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13、保卫处有权根据学校治安形势的变化,经与保安公司协商,出台、修改、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有权增加和减少实际岗位数量,增加和减少的费用按照合同对应的岗位金额进行增加和减少。



14、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甲方根据乙方应标承诺,设计考核程序,考核项目包括人员编制情况、岗位执勤情况、人员装备水平、服务质量、师生满意度、一线安保员工资、保险、福利落实情况、综合社会影响情况,依据考核程序每月做出考核并依据合同签订条款按比例支付服务费。



15、甲方不提供食宿,如乙方需要,甲方负责协调学校相关部门有偿提供食宿,收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6、在服务期限内,合同按年度进行签订,每年合同到期,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保卫处日常监管情况,对安保工作进行总体考核,考核合格签订次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甲方将根据情况在服务费用中扣除。考核标准在签订合同前根据乙方的承诺,双方协商制定。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点位设置和要求配齐、配足安保人员。



2、乙方必须按照每个点位的岗位要求认真履职。



3、投标方需根据高校特点,针对防火、防盗、防投毒、防恐怖袭击、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类治安、刑事案件提出可行性管理措施,并进行公开承诺。



4、在乙方履行工作职责范围内,除因不能预见的自然原因和不可抗力引起的灾害外,发生甲方受保护目标被盗、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造成学校公共财产、师生员工财产受到侵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该在侵害发生后,先行一次性足额赔付给受害方,涉及师生员工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乙方不及时履行上述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服务费用中扣除。



5、各类侵财案件的责任划分:发生在楼宇外面的侵财案件(校园面上的公共财产、地下室和地下车库公共设施、校园面上的消防设施、教学设施、公共绿化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发生在楼宇范围内的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场勘验情况,排除内盗情况,由乙方和学校物业公司根据具体案情,责任大小,受损害人保管义务情况分摊。如证据证明属于校外人员攀爬、破门、破窗进入室内进行盗窃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停放在校园面上的自行车、电动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等因安保人员巡逻不到位,门卫人员盘查不严格,不认真履行车辆、物品进出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其他各类损失,按照乙方公开承诺情况进行。



五、服务期限:2015年8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合同按年度签订)



六、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按学校上年度党政会议确定的每月标准执行,并依据安保市场的服务平均水平和学校的发展,适当作调整。每月的服务费用为包干金额,并于当月25日前支付本月费用。



为避免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规避学校用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此次招标需要如实测算安保员的轮休和社会保险费用,并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此项内容。保安员的轮休和保险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核算,并按劳动法的相关要求给予保安员购买保险和组织轮休,但不得缺岗和出现空岗。



有需要可联系昆明学院保卫处撒老师现场勘查,电话:0871-********



昆明学院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
( 不得指定品牌)


数量


计量
单位


1


校园安保服务项目资格


基本情况:昆明学院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校园占地1800多亩,建筑面积60多万平米(附学校平面图)。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近20亿元。现有43个本科专业,21个特色专科专业,19个院(系),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8000多人,教职员工1700余人。


 1


项 


1-1


学校保安岗位设置


我校三个校区共设置安保岗位36个,人员编制不低于139人。所设置的岗位均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


 


 


1-2


服务范围


昆明学院洋浦校区、人民西路校区、原医学中专部三个校区


 


 


1-3


服务内容-1


门卫服务指洋浦校区三道大门门岗服务


人员编制不少于22人,三班24小时制


 


1-4


服务内容-2


巡逻防范服务指校园面上(主要指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宿舍、校医院、图书馆、各院系办公楼、球场、体育馆及校园内其它公共场地)的巡逻服务


人员编制不少于24人,三班24小时制


 


1-5


服务内容-3


固定岗位服务指在校园内重要路段、重点防范位置设置的固定岗位服务


人员编制不少于45人,三班24小时制


 


1-6


服务内容-4


监控指挥中心值守指学校技防中心的值守和接处警服务


人员编制不少于6人,三班双岗24小时制


 


1-7


服务内容-5


大型活动服务指学校为开展正常教学、科研而安排的各种大型活动(如典礼、集会、演出、比赛、考试、重要外事活动等)


人员临时从现有编制人员中抽调


 


1-8


服务内容-6


重要专项工作服务指如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校园环境综合整治等勤务保障


人员临时从现有编制人员中抽调


 


1-9


服务内容-7


交通服务主要指是维护校园内良好交通秩序、保障重大活动期间校园的交通畅通


人员临时从现有编制人员中抽调


 


1-10


服务内容-8


消防服务主要指保障学校消防安全,值守校内消防控制室


人员编制不少于6人,三班双岗24小时制,持证上岗


 


1-11


服务内容-9


应急处突服务主要是指处理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各种突发事件


人员编制不少于17人,24小时在校备勤


 


1-12


服务内容-10


人民西路校区安保服务指承担我校人民西路校区安保工作服务


人员编制不少于14人(门卫不少于8人、巡逻不少于6人),三班24小时制


 


1-13


服务内容-11


原医学中专部安保服务指承担我校原医学中专部安保工作服务


人员编制不少于5人(停车管理不少于3人、巡逻不少于2人),24小时制


 


1-14


服务内容-12


其他服务工作主要指完成学校及保卫处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员临时从现有编制人员中抽调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按中标的服务内容取得本项目服务资格,在合同期内,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在财政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支付。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05-15 10:24 至 2015-05-25 10:24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06-05 10:3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5.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学院
联系人:李方凌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邮编:650500
项目组织:周玮、张荣斌
联系人:张荣斌
联系电话:(0871)********
技术支持:
昆明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投标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400-003-4588
技术支持QQ:********55,********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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