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山麦浦幼儿园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金山麦浦幼儿园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金山麦浦幼儿园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福建省金山麦浦幼儿园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2日10: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开标室(6层)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30
开标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开标室(6层)
预算金额¥28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福建省金山麦浦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麦浦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张、0591-********

项目概况

福建省金山麦浦幼儿园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开标室(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GK)2022-120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金山麦浦幼儿园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数量

供货年限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交投标保证金数额

主要技术参数

1

1-1

福建省金山麦浦幼儿园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批

1+1年

*******元/2年

*****

详见第三章

供货年限模式采用1+1模式,合同1年1签(即每年合同期满前的最后一个月,采购人将视本年度中标人的服务情况(即服务满意达到良好)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税金等费用。

1.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内容和要求

1.1内容

(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其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主要种类有: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鸡、鸭、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糕点;粮油面、干货、调料(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等)、水产等。(项号1)

1.2要求

(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所有配送的食品,适用《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要求可追溯。

(2)中标人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3)中标人不得提供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项号2)

(4)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在每日上午7点30分前送达所有产品。中标人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中标人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项号3)

(5)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畜禽肉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报告。(项号4)

(6)中标人物资产品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

(7)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人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项号5)

(8)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并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8.1)食用油供货

①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

②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项号6)

(8.2)面粉供货

面粉:应符合SB/T*****-93标准指标要求(如遇标准更改,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湿面筋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250s;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气味、口感:正常。(项号7)

(8.3)蔬菜

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蔬菜应当以净菜为主,并应保证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①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②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③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④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不能有老叶,鲜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

⑤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⑥净菜率须在95%以上。(项号8)

(8.4)鲜肉

①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

②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③产品非病死禽畜肉;

⑤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提供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定点屠宰厂“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⑥新鲜的肉类,表面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项号9)

(8.5)副食品

①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

②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③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

④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项号10)

(8.6)冻品

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707-2016)(如遇标准更改,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①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

②产品无过保质期;

③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

④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

⑤定期提供冻品厂家合格证明。(项号11)

(8.7)水果

①果形完整、质地好、新鲜;

②外形完好,无影响消费的腐烂变质;

③清洁,基本不含可见异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的机械伤,基本无虫害,无冷害,无异常的外部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冷凝水除外;

④无异常气味和味道,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带柄时,其长度不能超过1 cm。(项号12)

(8.8)糕点

①产品须经过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GB7099-2015(如遇标准更改,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蛋糕通用技术条件GB/T *****-2007(如遇标准更改,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以及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T*****(如遇标准更改,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等相关标准;

②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具有产品合格证。包装无胀气,破损,具有正常糕点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项号13)

(8.9)水产

①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

②新鲜产品品质保证,从产地到岸并加工后,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10小时,且全程需专业冷链保障。

③所供水产品必须保证质量新鲜,且需要进行加工,即去鳞、去鳃、去肚和其它要求的加工方式,确保不带有泥土、杂质或腐坏,不能存在腐烂变质现象。(项号14)

(8.10)大米

①大米类须符合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及《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

②大米应有食品安全标志,蒸后应可口有粘性、有香味;

③大米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破损率为零;

④大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项号15)

(8.11)奶制品

①巴氏杀菌乳:符合GB*****国家标准,要求所供应的必须是当天上市的鲜奶并提供全程冷链运输配送。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乳制品固有的香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的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异物。②发酵乳:符合GB*****国家标准。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风味发酵乳应具有与添加成分相符的色泽、滋味、气味及组织状态。其他奶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项号16)

(8.12)调味品

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 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货品重量若有标准件按标准件抽样称重,并按抽样重量计算,没有标准件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要求调味品提供的产品品牌需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供货。(项号17)

★2、主副食品采购定价标准

2.1采购人随机在福州地区的永辉超市、沃尔玛、朴朴三个手机APP客户端中随机确认其中一种,以该APP客户端同期同商品零售价格为结算基准价。(注:福州地区是指仅限于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四区)。上述结算基准价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将进行随机抽查。按中标报价折算的折扣率进行结算,即:结算单价=结算基准价×折扣率;

①如当月急需采购的物资,经采购人审批,可临时指定日期补充市场调查;②促销价、活动价、特价不作为参考;③市场调查时同种商品以低价位的商品为准;(项号18)

3、其他要求

3.1中标人不得提供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须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采购人的影响,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项号19)

3.2中标人不得提供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项号20)

★3.3中标人所报的折扣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项号21)

3.4中标人中标后提供人员的名单、身份信息及健康证信息报采购人备案。(项号22)

★4、报价要求

4.1本合同包服务期限为2年,预算金额为286万元,本项目采用折扣率作为报价(如:折扣为8折,折扣率即为80%);合同暂定金额与预算采购金额一致,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实际结算的金额以每个月中标人所供货物市场调查的基准价×实际数量×中标人所报折扣率按月进行结算。

4.2根据采购人采购制度和预算制度规定,合同期和预算金额实行“双限”,即合同期或预算金额有一项达上限时,合同终止;采购人追加的预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预算金额10%;投标人应充分知晓因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项号23)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年限模式采用1+1模式,合同1年1签(即每年合同期满前的最后一个月,采购人将视本年度中标人的服务情况(即服务满意达到良好)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开标室(6层)

方式: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有两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无需携带任何报名资料】。2、本地或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开标室(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

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12255************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山麦浦幼儿园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麦浦路2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6层)            

联系方式:小张、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主副食品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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