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纯水系统设备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医用纯水系统设备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及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二期综合楼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KXZJ-NB2015-07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二期综合楼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采购货物需求)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净化水处理系统设备及材料供货和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本项目拒绝代理商参加;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制造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血液净化专用纯化水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⑤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条件之一的,将拒绝其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1:00, 13:30-17:00(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5年 5 月 21 日17:00时前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名函、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本公司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原投标报名单位仅需将投标报名函传真至本公司并电话确认)。传真:****-********
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户 名: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6
8、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6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5年6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城大厦)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向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投标时须出示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银行账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5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联系 人:黄俊杰;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 编: 315000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朱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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