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非随州籍机动车在本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情况公示

2022年10月非随州籍机动车在本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情况公示

2022年10月,经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发现以下452台非随州籍车辆(见附件)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公示,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并通过尾气排放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随州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尾气排放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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