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现有垃圾综合处理厂)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现有垃圾综合处理厂)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推动北京市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社会友好型社会,提高全市生态文明水平,怀柔区将新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深化改革北京市市政公用行业的投融资体制,怀柔区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引进专业化社会投资人对怀柔区垃圾处理(含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现有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运营管理。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北京市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现有垃圾综合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现有垃圾综合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2、 项目编号: GXTC-*******
3、 项目概况
北京市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现有垃圾综合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主要包括新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及现有垃圾综合处理厂。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进行建设(文号:京发改[2015]826号),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项目总投资(红线内)为49598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庙城镇孙史山村北侧,总用地面积为86165平方米(以规划部门最终审定为准)。项目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及污泥600吨。工程配置2 台300 t/d 机械炉排焚烧炉、3 台100 t/d 干化污泥设备及2 套6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污泥干化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渗沥液系统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
(2)现有垃圾综合处理厂
现有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庙城镇孙史山村北,总占地228亩。厂区现有设施主要包括:垃圾预分选系统、发酵堆肥厂、卫生填埋场、厨余粪便垃圾消纳处理设施、渗沥液处理站,以及综合办公楼等附属设施,厂区设施初投资约1亿元。
4、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专业化社会投资人。中标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在建设单位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特许经营期内整个垃圾处理园区(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现有垃圾综合处理厂全部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通过垃圾焚烧发电上网获得电力销售收入,同时获得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含生活垃圾、污泥、餐厨和粪便)。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单位 。
5、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陆亿元;
(3)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已运行的600吨/日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业绩;
(4)投标人的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6、 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每天8:30-11:00; 13:3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请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10:00时
地点:怀柔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旅游服务中心会议室(详见一楼指示牌),地址:怀柔区雁栖镇雁栖湖西路9号。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10:00时
地点:怀柔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旅游服务中心会议室(详见一楼指示牌),地址:怀柔区雁栖镇雁栖湖西路9号。
招标人:北京市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 址:怀柔城区兴怀大街18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137*****53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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