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中学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两次视力检测)工作项目公开招标要求及需求
合肥市第四中学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两次视力检测)工作项目公开招标要求及需求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国家体育总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国中小学校统一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后简称《标准》)的通知精神,落实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合肥市 2022 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含视力)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促进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特安排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两次视力检测)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招标方案。
二、报价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含二次视力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
2 | 招标机构 | 合肥市第四中学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4 | 招标包数 | 1包 |
5 | 招标内容 | 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含二次视力监测)服务,控制价:人民币44元/人(具体见“服务要求、内容、期限”) |
6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见“投标要求” |
7 | 投标人信誉要求 | 投标单位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在招投标活动中未被限制市场准入,具备国家教育部确认的数据直报资格 |
8 |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 现场提交 |
9 |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 1、一式叁份,壹正贰副; 2、不宜采用活页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封套上应写明:“合肥市第四中学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含二次视力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询价响应文件在2022年 11月 21 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
10 |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0 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合肥市第四中学教务处 |
11 | 评标方法 | 服务类综合评分法 |
1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询价小组构成:5人 |
13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按体测和验光测试分项进行报价,收费基准价为:体测22元/人,视力监测两次22元/人。 2、报价应包括服务所需设备(及必要的配件辅材)、运输、安装、技术指导培训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且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
14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款。 |
15 | 特别提醒 | 1、投标人的相关证照、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主要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等)原件或复印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不予接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照、证书、授权书等资格证明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投标人对本询价文件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177*****590 ; 4、本项目的补遗、变更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学校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局网站关于本项目的补遗、变更等内容,及时下载。因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招标,无报名环节,无法获得投标人通信信息,故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本局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 |
16 | 其他 | 1、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第四中学。 |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业绩:
2018年以来完成过整区/县体质健康测试服务类业绩,提供合同、验收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供应商组织的体质健康测试需满足合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全市普通高中学生体质健康(含视力)测试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测试数据能够实时同步上传至合肥市中小学立德树人工作情况监测系统。需提供数据对接证明,无法证明视为不满足招标要求。
四、招标需求
2.测试内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与上报,每年两次视力监测与上报
3.测试时间安排: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 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含视力)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在11 月30日前将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和视力监测数据分别进行汇总整理上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6 号)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中小学校每年需开展2 次视力监测并上报,中标公司需按教育部要求时间内完成两次视力监测上报工作。
(1)测试准备工作(2022年10月25 日-11月 20 日):
召开参加测试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联系第三方做好测试准备工作:准备学生测试基本信息、规划布置测试场地、调试测试仪器、确定各年级测试时间段。
(2)测试工作(2022年11月20 日—11月30日期间)
(3)测试数据整理工作(2022年11月21日—11月30日)
由第三方收集整理电子数据,并按照班级顺序进行组织排列。
(4)测试数据汇总上报工作(2022年12月1日—12月20日)
体育组协助第三方对全校的测试成绩进行汇总整理,完成合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的督导要求,并在2022年12月20日之前按照要求上传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站。
(5)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指定时间完成第二次视力监测数据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2023年1月1日—6月30日)
4.投标人须提供足够数量测试设备,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操作规范与方法(2014版) 》和2021年新增的视力测试项目要求进行测试。
5.全校体测/视力采集工作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向发包方提供全校学生体测及视力数据分析报告各一份,并以年级为单位提供该校学生体测及视力数据分析报告一份。分析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体测情况总分统计、各单项平均分、平均值统计、评分等级统计、历年数据纵向比等。
6.本次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从签订之日起第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仍按本项目(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四中学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含二次视力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服外要求,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附表一:学生体测(含视力监测)服务设备要求
序号 | 测试项目 | 测试设备名称 | 测试精度要求 |
1 | 坐位体前屈 | 坐位体前屈测试仪 | 量程:-20 ~ 35cm 分度值:≤0.1cm |
2 | 仰卧起坐 | 仰卧起坐测试仪 | 量程:0~999 分度值:1次 |
3 | 50米 | 50米跑测试仪 | 量程:0~999.9s 分度值:≤1s |
4 | 立定跳远 | 立定跳远测试仪 | 量程:90~310cm 分度值:≤1cm |
5 | 引体向上 | 引体向上测试仪 | 量程:0~999次 分度值:1次 |
6 | 中长跑测试 | 中长跑测试测试仪 | 量程:0~3599s 分度值:≤0.01s |
7 | 身高体重 | 身高体重测量仪 | 量程:90-210cm;5.0-150kg,分度值:0.1cm/0.1kg, |
8 | 肺活量 | 肺活量测试仪 | 量程:100~9999ML; 分度值: 1ML |
9 | 左右眼裸眼视力 | 液晶视力表 符合国家医疗标准 | (支持与操作平板互联,支持5米、2.5裸眼视力双测试) |
10 | 左右眼验光 | 视力筛查仪 符合国家医疗标准 | (无需220V电源,支持与操作平板互联,测试结果直接同步传入测试平台) |
附表二:体质健康测试采集上报项目要求
测试对象 | 男生 | 女生 | |
测试项目 | 体测 | 体重指数(BMI) | |
肺活量 | |||
50米跑 | |||
坐位体前屈 | |||
立定跳远 | |||
引体向上 | 仰卧起坐 | ||
1000米跑 | 800米跑 | ||
视力 | 左/右眼裸眼视力 | ||
左/右眼屈光球镜 S | |||
左/右眼屈光柱镜 C | |||
左/右屈光轴位 A |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如下:
本项目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权重为85%,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权重为15%。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85分) | 服务方案(15分) |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拟定服务方案,方案须明确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本项目具体需求,拟定本项目前期服务工作的内容,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充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测试时间安排及过程控制:合理安排测试时间,对测试过程各项目测试准确度能有效控制;(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器材及人员配备:根据服务要求合理安排测试器材和人员数量充足、分工明确、配备合理(含数据采集器材与人员配备);(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未提供不得分) 4.现场测试流程:测试流程安排全面合理、管理规范、组织有序;(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未提供不得分) 5.测试安全保障与应急预案:测试安全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预案完善、反应及时、处理程序合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未提供不得分) | 0-15分 |
测试硬件(10分) | 1.测试设备通过国体(NSCC)认证,每项得0.5分,满分5分(需提供每项设备的国体认证证书); 2.所有测试设备精度优于招标需求附表一要求的,每项得1分,满分5分(需提供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 0-10分 | |
软件功能(23分) | 1. 所使用采集系统能够与合肥市教育局指定的立德树人工作情况监测系统对接并提供数据对接,满足要求得8分; 2. 体质测试数据处理系统必须包含视力报送指标的测试,满足视力测试数据与体质测试数据同步上传;有截屏证明满足要求得2分 3. 能一键生成含视力验光8项数据的体测数据上报文件,确保能上传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系统;有截屏证明满足要求得2分 4. 体测、视力测试过程中,可以按照参加学校、年级、班级实时查看漏检和未检学生人数及列表,包括对应未测项目;有截屏证明满足要求得2分 5. 一键生成校级、年级包含全部体测和视力测试项目的两种数据分析报告。有截屏证明满足要求得2分 6. 体测、近视眼防控项目重合的(左眼裸眼视力、右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球镜S、右眼屈光球镜S,左眼屈光柱镜C、右眼屈光柱镜C,左屈光轴位A、右屈光轴位A串镜)数据在软件平台内完成数据互通,不进行二次测试有截屏证明满足要求得2分。 7. 可实现对外部平台调取视力类检测数据与本平台应报学生学籍进行比对,展示视力类数据各个分项未测、漏测学生人数和列表;有截屏证明满足要求得2分 8. 提供包含上述功能点软件平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著作权人授权书(著作权人与投标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授权书),满足要求得3分。 | 0-23分 | |
投标人资质(13分) |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视力测试人员具有视力测试验光员资格的,验光员需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验光员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每人得3分,满分9分。 2.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认证证书证明,满分得4分,缺项不得分。 | 0-13分 | |
业绩(24分) |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8年元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办过的安徽省内县(区)及以上级别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检测服务业绩,每个业绩得8分,本项满分24分。(需同时提供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 0-24分 | |
价格分(15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 0-15分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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