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采购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教物资的项目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采购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教物资的项目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做好生态文明宣传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需求,拟购买带有生态环境保护标识的宣教物资一批,供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用。
二、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元):*****.00元(含税、配送费)。
三、采购时间
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5日。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规格 |
1 | 帆布购物袋 | 1000 | 个 | 棉帆布,尺寸不少于35cm*40cm,带手提功能,需印制宣传内容 | |
2 | 晴雨两用伞 | 500 | 把 | 12骨折叠伞,撑开直径不少于106cm,需印制宣传内容 | |
3 | 文件袋 | 2000 | 个 | 3000 | 尺寸不小于330*240mm,pvc材质,拉链款,需印制宣传内容 |
5 | 保温水杯 | 300 | 个 | 9000 | 容量不少于450ml,高度不少于20cm,304不锈钢内胆,需印制宣传内容 |
6 | 环保便携餐具 | 500 | 套 | 7500 | 304不锈钢材质,带PP盒,含筷、勺,需印制宣传内容 |
7 | 广告扇子 | 2000 | 把 | 3000 | 材 质:PP塑料,扇面通用规格:尺寸不小于17*18cm,带长柄,需印制宣传内容 |
五、供应商资质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根据产品规格,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二)提供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提供类似业绩,如生态环境保护标识设计稿等证明材料;
(四)提供列表产品样品,每项一件,采购结束后可到我单位取回;
(五)相关材料、样品须于2022年11月25日前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上门方式,送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5号联边公园3号楼3楼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byhb_xwn@by.gov.cn。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逾期不受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2022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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