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大体积样本制备工作站(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全自动大体积样本制备工作站(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自动大体积样本制备工作站(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全自动大体积样本制备工作站技术参数(国产1台,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一、主要技术参数
1、纯化方法:磁珠法提取核酸。
★2、样品通量:可同时处理1-24个样品。
★3、使用预装试剂条,无需手工准备和分装试剂,可直接将试剂条放入仪器中,仪器自动打开试剂条,纯化后结束自动将纯化好的核酸洗脱到储存管中。
★4、试剂在机器密闭运行过程中自动化开封,不暴露在机外环境中。
5、纯化时间:≤20分钟完成一轮纯化。
6、可适配多种原厂DNA和RNA纯化试剂盒,且原厂试剂盒使用预装试剂条,能够实现自动化机内开封。
7、可从同一FFPE样本中分两管同时纯化得到DNA和RNA。
8、试剂盒可支持特异性去除可导致“假突变”的尿嘧啶。
9、仪器可提取18 nt - 150 kb核酸片段。
★10、具备不同体积样本的纯化程序,可处理8 mL-12mL样本。
11、支持1.5mL、2mL、5mL、10mL、20mL螺旋管和翻盖管直接上机。
12、核酸可直接洗脱到1.5 mL离心管中。
★13、自带加热系统,无需机外裂解,无需另配加热模块。
14、加热模块温度范围:室温25℃-95℃。
15、加热模块温度精确性:≤±2℃(65℃)。
16、彩色LCD触摸屏操控分辨率:不低于1280×800像素,大于10英寸,无需外配电脑。
★17、具有移动式紫外消毒功能,实现工作台面无死角式消毒。
18、带有安全保护门,全封闭运行。
19、仪器需配有带滤芯的移液吸头,避免移液时气溶胶污染。
★20、具有远程监控功能,可通过智能设备监测运行状态、推送相关通知、获取运行报告、仪器维护状态等。
★21、数据追踪:条形码读取功能实现整个操作过程中对样本和试剂的完整追踪。
22、仪器配套试剂盒可适用于微量和痕量检材样本。
23、应用广泛:可从血液和组织包括FFPE样本中纯化gDNA;从不低于8 mL血液、血浆中纯化游离核酸;从细胞、组织中纯化RNA;从各类样本中纯化病毒核酸;从癌症样本类型提取纯化DNA、RNA(含miRNA)。
24、支持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二、配置
1、全自动大体积样本制备系统主机1台。
2、仪器内部墨盒连接支架1个。
3、仪器内部用连接针尖架1个。
4、测试用游离核酸提取试剂盒1盒。
★三、售后服务
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若非医疗器械须提供非医疗器械相关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箱地址: syzbzx02@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浑南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