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装备招标公告
仓库装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货架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经济实体,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投标货物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货架制造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交货时间:2015年6月30日前全部交齐并安装完毕。
四、交货地点:北京市平谷区
五、投标人资格预审: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上述复印件一套。
注:以上原件投标时也须携带备查。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5 月 14 日——2015年 5 月 29 日止
每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北京军区联勤部物资采购站三楼采购办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八、投标时间:2015年 6 月 9 日8:0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北京军区联勤部物资采购站三楼开标厅
开标一览表(一式四份)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及“开标时启封”字样,与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单独递交。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九、开标日期:2015年 6 月 9 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北京军区联勤部物资采购站三楼开标厅
十、招 标 人:北京军区联勤部物资采购站
(开户全称:北京军区联勤部物资采购站;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幸福街支行;
银行帐号:****************189)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邮政编码:100071
联 系 人:齐 欣
电 话:(010)******** ******** ********(财务室)
传 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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