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人民政府文化景观装置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人民政府文化景观装置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人民政府文化景观装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1、本比选项目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人民政府文化景观装置采购项目于近期开展供应商比选工作,比选人为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预算金额为******.74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进行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业主: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人民政府

2.2 项目地点:海螺镇人民政府

2.3 项目内容: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人民政府文化景观装置采购项目(清单、图纸详见另册)

2.4资金来源:

2.5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规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4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具体购买流程邮件回复(电子邮件主题为:公司全称+报名项目名称)

2.报名所需材料:请自行下载比选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已填写好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qq.com);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报名格式详见公告其他附件

五、比选规则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21125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12层1214号。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坛罐街24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28-********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锦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12层1214号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52*****5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政府文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四川锦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