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飞花园二期(金通三大道安置房)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东飞花园二期(金通三大道安置房)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1、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东飞花园二期(金通三大道安置房)工程已经南通市·通州区批准建设。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兴东镇财政拨款,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名称: 通州区兴东镇东飞花园二期(金通三大道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⑵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兴东镇镇北二环(包庆西路)路南。分河南、河北两个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13055.59㎡。电梯需求量11层站的约40台。
⑶招标范围:本批次采购客梯(有机房)约40台:载重800KG、速度1.0M/S;洞口尺寸1000mm*2200mm、电梯井道结构净尺寸2000mm*2000mm、基坑深1500mm。实际采购设备数量可能与上述设备数量有所增减,以最后签定合同为准;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设备保修、售后维保、轿厢保护等。
到货地点:业主方指定的施工现场或仓库。
⑷到货及安装时间:业主发出的排产书面开工令后30天内完成供货、60天(含供货时间)内完成安装。约2015年9月份~2015年12月份(具体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⑸质量标准:电梯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安装施工应符合《GB1006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的标准,并能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测验收。
⑹售后服务要求:自质监部门对电梯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为期不少于24个月的设备质量保修及免费维保服务,其中曳引机、门机、控制柜、操纵箱由中标人提供3年的免费保修服务。设备质量保修期及免费维保期开始日期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之日。维保期满时,中标人须及时报请质监部门进行年检,并将年检合格证提供给招标人;逾期则以质监部门年检合格证之日作为维保到期时间。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电梯产品生产、安装、维修资格的厂家,同时为具有2亿元人民币或3300万美元以上(含2亿元人民币或3300万美元)注册资金且具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电梯生产厂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客梯制造A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
(4)近两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5)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人,每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投标。否则,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8)具有有效的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提供2012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成功案例2个(以招标中心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书齐全为准);
(10)授权委托人(如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书;
(11)具有AAA资信等级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供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2)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在南通地区必须设有维修点(提供租房协议等证明,原件备查),并承诺中标后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驻点式维保;
(13)提供15名及以上在南通地区完善售后服务点工作人员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局缴费记录章;
(1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5)与投标设备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及设备状况说明,同时提供本项目电梯所投型号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鉴定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16)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南通市通州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17)本项目所投设备推荐品牌:奥的斯、上海三菱、迅达、通力、日立,如投标人选择其他品牌投标,则其品牌的性能档次应不低于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并且通过评委会的评审;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取消现场报名环节。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 5月24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招标人将于2015年5月27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月 8 日9:3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1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号汇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特别提示:在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项目的招标资料均从《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有质疑的请在2015年5月24日24时前与招标代理机构无记名联系,过时不候。
本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朝阳路
联系人:石云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供水服务中心对面
联系人:朱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50*****585
邮箱:********7@qq.com">********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