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公告

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23 至 2022-12-13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张鹤腾
(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中要求投标人协助盘锦市政府完成国家考核目标,进一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项目主要有三个总体目标,一是协助盘锦市政府建立各县区、各部门联合治理水污染的长效机制,协助市里统筹解决水污染问题;二是通过深入问题点位,跟踪督办、现场核查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等,实现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同时建立本地专家团队,以科学的手段,实现对水污染的精细化、针对性整治管控;三是持续改善盘锦市河流水质,力争2022年从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退出后30名。

“十三五”以来,盘锦近岸海域春季的海水水质总体呈波动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精神,盘锦市急需进一步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绷紧工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推动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切实有效改善辽东湾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

要求投标人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将国家、省最新政策方针、科学手段和本地特色三者相结合,通过现场巡查、研判分析、协调调度、现场锁源等工作模式,建立科学精细化应对管理体制,以调度分析管控、水质情况研判分析、现场锁源、多元化溯源等工作手段,以清水河、太平河、绕阳河等重点河流的水质提升为主要工作方向,具体工作如下:

1.调度管控

通过每日交办、微信调度、定期组织调度会等机制,利用水污染监督指挥平台、微信平台等统筹各有关部门,强化落实“河长制”与各县区治水责任,从突击式治水向制度化治水转变,标本兼治解决盘锦市水体达标难题。

(1)每日交办

现场人员将发现的水污染问题发送至水体达标微信群,交办给各责任单位,在期限内对巡查问题进行整改。现场人员定期复查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水体达标工作。

(2)微信调度

对高值污染物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结合现场巡查交办问题情况,给出下一步建议,运用微信调度,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反馈至责任主体,并跟踪督导,实现水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服务期内完成200条微信调度。

(3)调度会

定期组织调度会,推动各职能部门间的合作。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对河流断面数据以及各项污染物进行分析;二是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三是将辖区内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目标进行分解量化,督导各单位工作落实;四是对各县区巡查整改情况以及盘锦市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情况分别进行考核排名;五是科学指导盘锦市水污染问题的整改方向,统筹解决相关问题。服务期内提供5次调度会材料。

2.研判分析

要求投标人计算与主要控制目标及指标的差距,将年度控制目标分解,同时分析辖区内河流水质变化趋势及特点,研判区域内各类型污染源的排放特点,提出建议措施,形成阶段性报告、专项报告等,

(1)阶段性分析

根据数据,结合现场调研情况,定期跟踪和评价各责任单位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形成周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阶段性分析报告,并向局领导、市领导汇报,辅助科学决策。服务期内完成43期周报、4期季报、1期半年报、1期年报。

(2)专项分析

通过收集盘锦市水质数据、水文数据、周边管网信息、地理信息等资料,结合点源污染、日常巡查和调研发现情况,根据现场巡查情况及实际工作需求,形成污水厂专项调研、重点问题对河流水质影响等专项分析报告。服务期内完成6期专报。

(3)上下游预警

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水质模型分析系统等数据平台,结合各种技术手段,监测并分析污染物变化趋势及影响,对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进行预警,进一步提升盘锦市水环境管控的能力和手段。

3.现场锁源

要求投标人在盘锦市长期开展河流现场锁源工作,现场锁源主要包括辖区内日常调研、重点工程调研、各类型企业调研、涉水设施调研以及管网建设调研等。为数据分析等工作提供支撑保障。

(1)日常调研

以河流及县区为单位,固定巡查人员,同时利用无人机航拍、便携式监测设备等手段,采取步巡、车巡和定点蹲守等方式,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日常调研,摸清污染源底数,建立清单台账,绘制污染地图等。对水质恶化的河段进行加密监测和加大巡查力度,以确认污染物源头和水质恶化原因。服务期内完成30幅污染源地图或阶段性水质变化图。

(2)联合督查

会同相关单位,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定期抽查,监督整改进展,狠抓落实,增强各部门能动性和联动性。对各县区2022年之前的巡、复查问题进行汇总归类,明确问题种类、责任主体、相关镇街。与相关县区进行问题整改办法的协调,对情况较恶劣的污染问题形成问题专报和责任通报。服务期内完成150条巡、复查问题交办。

(3)重点工程调研

对盘锦市辖区内重点工程进度进行调研督察,对工程进展及效果进行评估亮灯、考核通报,整理上报工程存在的问题。针对水体治理、面源污染、生态建设等问题提出工程规划,提出整改工作建议、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

(4)生态补水调研

为满足2022年盘锦市辽河、绕阳河、清水河、太平河的水质考核要求,分析盘锦市河流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所需生态水量,协调水利部门适时开展生态补水工作。

(5)设施调研

为掌握污水产生、传输、处理、排放环节,项目期间针对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涉水企业开展专项调研。

(6)部门监督

为了理清各部门职责,确定主要工作内容,完成工作任务,对河流重点工程、重点问题等绘制示意图,确定每环节工作重点、时间节点、责任部门等,对各部门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并对即将到达时间节点的部门及时提醒,对已逾期的进行现场调研,确定逾期原因,并将逾期滞后情况纳入考核。

4.重点河流水质提升

为进一步改善重点河流水质,确保国、省考断面稳定达标,分析绕阳河水质不稳定原因,项目实施期间从基础设施建设、沿岸工业企业调研、沿河泵站管控、生态补水测算、农业面源污染调研和支流河污染成因分析等方面部署水质提升工作,提出科学性管控措施及工作建议。

5.断面设置

要求投标人与各县区、驻盘监测中心等部门协调设置地表水市级监测考核断面、分析断面及自行监测断面,通过每月水质例行监测,研判分析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及达标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每月考核不达标的断面区域及恶化河段进行重点排查,对主要超标污染物进行溯源,并协调各县区进行水体达标预警工作。

6.多元化溯源

为确保数据和现场问题相结合,问题无盲区和死角,无人机飞控手利用无人机,及现场人员使用基于高科技的多源溯源集成应用,借助水文微型站(通信终端设备、采集传输终端、气象水文仪器及雷达式水位流速一体机)、便携式检测设备(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等)等多元化溯源手段,进行现场问题巡查。

二、近岸海域污染

要求投标人根据盘锦市近岸海域近年来污染情况,借鉴地表水环境管控的工作经验,结合溯源巡查、研判分析、平台监管、协调调度、专项调研等工作方式,从入海排污口溯源监管、总量控制与总氮指标消减、入海河流污染管控、调度沿海涵闸、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完善执法监管、加强污染防治等角度,明确近岸海域水质提升工作的主体内容,力争在近岸海域水质提升方面取得实效。具体工作如下:

1.入海排污口溯源与监管

针对大洼区、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辽东湾近岸海域118km海岸线和889个入海排污口,开展入海排污口水质快检、溯源调查及入海排污口动态管理工作,实现盘锦市范围内全覆盖、全口径的入海排污口调查与监管工作。

2.总量控制与总氮指标消减

明确盘锦市近岸海域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范围,确定近岸海域水质目标。适时开展海域、陆域环境状况调查,分析近岸海域水质达标情况,调查污染物排放量,提出针对性策略。

明确近岸海域总氮削减的陆域范围,调查涉氮重点行业企业现状并建立台账,调查涉氮重点行业总氮排放量、总氮污染防治水平、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等,协调调度相关责任主体对涉氮重点行业总氮排放进行监管,并提出针对性策略。

3.入海河流污染管控

借鉴盘锦市地表水环境管控工作经验,结合辽东湾近岸海域实际情况,通过对入海河流的污染管控、巡查、分析,阶段性总结水质情况,加强陆海统筹和区域协同,深化辽河流域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近岸海域协同机制,最大限度削减入海污染物。

4.科学调度沿海涵闸

在确保防洪排涝安全、维持内河基本生态需求及航运要求的条件下,协调水利部门科学有序调度沿海涵闸,控制污染物排海。针对因封闭施工等造成的排涝闸(站)附近大量污水蓄积等问题,开展闸上污水专项管控,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排涝对水质造成冲击。

5.工业污染源

加强沿海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执法监管,采取日常巡查、抽查、暗查等方式,严防排污单位偷排,监督工业企业储存仓库(堆场)配备防雨防渗设施,防范雨水冲刷、浸泡导致污染外排。

6.沿海渔港渔船污染

扎实推进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建设和环境清理整治,压实渔港经营主体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渔港、渔船停泊点生产生活污水和渔业垃圾回收处置,防止渔船在港期间污水直排。

7.水产养殖污染

适时开展当前海洋水产养殖行业的现状及污染现状调查,对海水养殖行业对于近岸海域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对策与建议,尽量减少水产养殖污染入海。

8.专家技术支持

为进一步提高盘锦市环境管理水平,给予盘锦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决策支撑,项目组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学者,对近岸海域环境问题进行深层次剖析,对项目工作进行科学指导,介绍国内外先进的海洋环境研究、治理及管理经验,根据盘锦市政府及生态环境局有关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政策解读、研究方法咨询、污染防治技术方案优化及其他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支持。通过专家研讨的方式,从生态、工程、监管等方面帮助环境管理部门提出科学化措施建议,实现近岸海域水质提升的目标。服务期内组织2次近岸海域专家会议。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四、付款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183个日历日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后支付5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365个日历日项目终期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

五、验收方式

(1)验收内容

根据《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服务合同》和《盘锦市地表水环境及近岸海域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要求》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验收:

项目数量:每项工作都按照预期成果提交《盘锦市水环境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要求》规定数量完成,不得出现漏项、数量不够等。

项目质量:每项服务内容均按照约定的标准内容完成,不得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

(2)验收方法和程序

1、项目团队按照项目合同及相关文件逐项收集整理资料,准备验收材料;

2、项目团队对验收材料进行自查,如有问题进行修改,如无问题提交验收申请;

3、由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检查验收材料,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座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话: 0427-*******

标签: 地表水 污染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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