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江西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工程BW2标,项目业主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工程BW2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 江西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工程BW2标项目卵石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位于江西省余干县,距上游八字嘴分岔口约 900m,上距界牌枢纽约 50 公里,是以航运为主,兼有发电等综合利用工程。工程建设规模为:正常蓄水位为 18 米,通航标准按内河三级航道标准建设,Ⅲ级船闸 2 座,虎山嘴闸室有效尺度为 180 米×23米×4.5米(有效长度×宽度×槛上水深),貊皮岭闸室有效尺度为180 米×23米×3.5米(有效长度×宽度×槛上水深);径流式电站 2 座,虎山嘴电站装机容量为 5.6MW,貊皮岭电站装机容量为 7.0MW,总装机容量 12.6MW。
2.2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能保证供货时间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后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30%以上的垫资能力,至少无息垫资3个月。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供应能力要求:要求生产商或贸易商近2年内具有投标同类产品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需提供“近2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劣情况,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废标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2 招标文件不收标书费。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