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业务用房及公益林管护站建设项目
派出所业务用房及公益林管护站建设项目
一、 招标条件
伊宁市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及公益林管护站建设项目已经由(伊市发改【2015】183号)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市林业(园林)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市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及公益林管护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用地面积468.68平方米,建筑面积1375.66平方米的业务用房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计划工期
GYLS****************28 伊宁市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及公益林管护站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2015/06/20至2015/10/30,总工期132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5/16 10:00:00至2015/5/20 20:00:00。
2.现场报名地点或网址:网上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5年05月21日至2015年05月25日。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 其他说明
投标时须提供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员资格证、安全员岗位证和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具有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及进伊备案册,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备案册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宁市林业(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 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 文丽萍 联 系 人: 何海杨
电 话: 137*****196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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