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1*40000Nm3/h(有效气CO+H2)备用气化炉EPC招标公告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1*40000Nm3/h(有效气CO+H2)备用气化炉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2022】0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1******Nm3/h(有效气CO+H2)气化炉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建设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装置配套的1******Nm3/h气化炉装置,生产合格的合成氨原料气供给下游装置。

2、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20号。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气化装置将采用EPC模式进行建设,包括煤气化炉系统工艺包、专利设备本体及配套附属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含项目可研报告的提资,HAZOP分析完成、配合安评、环评、消防、职业健康相关内容)、采购、制造、土建(含承包范围原建筑物地下基础、地面地坪1872m2随土方开挖拆除)、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3.1设计范围包括: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基础文件或设计任务书优化方案、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变更等。

3.2施工范围:发包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场平工程、装置区场地平整及硬化、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及配套的辅助工程、雨水沟、环形道路(主装置边缘12米范围内)、围墙等,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消防竣工验收、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3.3采购范围包括:在建设期间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合同范围内,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承包人负责其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的采买、运输、催交、催运、监造、装卸、倒短、验收、保管、发放、安装、取证、调试、培训和服务等合同执行及后续服务。

3.4调试及试生产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及管道系统耐压试验和内部处理,包括:耐压试验,管道系统的吹扫,工艺管道系统的冲洗、吹扫,设备充填,设备及管道系统的现场泄露和严密性试验;(2)电气系统,包括变、配电所的受电及空载运行、回路调试,电气机械测试;(3)检测、控制、联锁、报警、通讯系统,包括检测、自动控制(含程序控制系统)、联锁、报警等系统、通讯系统的系统调试及配合;(4)仪表和控制系统:试运行时,控制系统、现场仪表及调节阀应按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及制造厂家规定,完成其投用前的准备工作,使其处于投用状态 ;(5)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系统管网的冲洗、吹扫,承压和严密性试验、物资配备;消防水炮安装调试;火灾报警系统:安装、联网、调试、绘制点位图并录入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接入总控制室;灭火器配置;消防标识配置。

4、合同估算价:/

5、计划工期: 480

6、质量目标:

6.1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基础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发包人的期望目标。

6.2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

6.3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2019)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1)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石油化工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3)在同时满足第6条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化工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成员,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2)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4人,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上述人员2022年 3月以来连续6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或其分公司,若证明材料无二维码,则需加盖人社部门或事业主管单位公章。

10、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身份)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可,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包括:工艺包及核心技术提供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1123日至202212141730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采用现金或银行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通过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按照系统引导跳转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自主选择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上述三种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效力。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各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

七、开标 :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3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南荣

联系电话:152*****512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工业园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体育场北路华祥天玺御墅6栋101室

联 系 人:刘霞、蓝晓萍

联系电话:0717-*******134*****402




标签: 气化炉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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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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