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小鹤立河项目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已由鹤岗市水务局以鹤水发[2014]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岗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小流域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蔬园乡境内,小流域总面积199.13km2,水土流失总面积21.19km2,土壤侵蚀类型为轻度水力侵蚀,流域地貌类型属丘陵漫岗,治理程度98%。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鹤岗市小鹤立河项目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鹤岗市小鹤立河项目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编号:HGXHLHSB-2014,主要内容包括改垄133.28hm2、地埂植物带4.5hm2、封禁治理工程围栏6375m、封禁标志牌10个、边坡生态修复0.85hm2、截水沟1.4km、沼气池、旱厕改造15座、垃圾收集转运站1个、垃圾箱22个、修作业路4.5km、浆砌石沟头跌水4座、浆砌石谷坊10座、沟道削坡土方27778m3、生态缓冲绿化带1400m、小流域宣传碑1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有承担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5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5月20日~2015年5月26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5月25日8时30分在鹤岗市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岗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招标人地址:鹤岗市
联系人:郑吉海
电话:138*****14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发布日期: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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